破解乡村治理四重困境

破解乡村治理四重困境

暴露的问题不容忽视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乡村社会转型日益加快,转型中面临的困境也日益凸显。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乡村社会发生了巨大的结构性变化与变迁。通过分析对湘中、湘北、湘南、湘东、湘西5个县(市)40个乡村进行实地调研的数据发现,我国乡村社会的变迁总体呈现良性特征,但暴露出来的问题仍不容忽视。

调研表明,5个县(市)消失的自然村在50个以上;行政村户数减少23%,人口减少33%;留在乡村务农的人口中,年龄处于30—49岁阶段的为10.1%,年龄处于50—59岁阶段的为42.5%,年龄处于60岁以上阶段的为47.4%。湘北某县的一个乡镇,2012年时还有34个行政村、9个自然村、9000户3.5万人,现在自然村已经全部消失,户数和人口已经锐减到6000户2.5万人左右。其实,乡村的快速衰落与凋敝只是乡村社会变迁的一个缩影,其背后真实的困境则是以治理、伦理和信仰问题为标志的基础性社会问题,这些突出体现为四个方面。

一是一些地方乡村主体结构的“空壳化”。城镇化开疆拓土,村庄不断消失,乡村人口不断流动入城或流失,乡村传统的“守望相助”更多地转变为一种“无人在场”的“陌生人社会”。二是一些地方价值伦理的“空心化”。市场原则日益成为生活的基本支配原则,利益至上的观念开始渗透到乡村生活的各个领域,村民的生产、休息、娱乐、交往,都带有明显功利的色彩,乡村的道德体系与价值观念呈现一种“生活即利益”的特征。一个典型的例证就是乡民间的义务帮工已经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现在的平均150元一天的工时计费。三是一些地方乡土文化的“断裂化”。作为“乡愁”的乡土文明传承日渐中断,村庄自主解决纠纷的能力明显弱化,以致富为导向的经济因素成为村庄社会分层的根本标准,村民的自然信仰和祖先信仰逐步丧失了赋予村民以人生意义的功能。四是某些地方乡村治理的“灰色化”。与发达地区的“能人治村”不同,欠发达的中部地区村干部无人愿当,甚至常靠抓阄产生,一些村庄自治趋于虚化,容易导致以乡村混混、恶势力为代表的“灰社会”介入村庄纠纷。

不均衡的城乡资源配置机制,是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生成的最大因素,也是乡村治理资源缺失的最大根源。市场主义的利益至上逻辑在当下中国农村社会中产生一定程度影响,传统文化在乡村社会的生存空间受到挤压。基层组织建设尤其是农村党组织建设在一些地方滞后,可能成为农村地区发展滞后、乡村治理陷入困境的重要因素。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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