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体现了历史的担当
2013年9月7日,习近平主席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发表演讲时提出,“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他的这一论断,在公开报道中尚属首次。这清楚地表明,在习近平看来,一旦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发生冲突矛盾时,必须毫不犹豫地把保护生态放在首位,而绝不可再走用绿水青山去换金山银山的老路。
在2005年《之江新语》的文章中,习近平一针见血地指出:“在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情况下,我们必须懂得机会成本,善于选择,学会扬弃,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坚定不移地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在另一个重要场合,习近平指出:“我国生态环境矛盾有一个历史积累过程,不是一天变坏的,但不能在我们手里变得越来越坏,共产党人应该有这样的胸怀和意志。”
2013年5月24日,习近平主持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绝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
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做出这样的宣示,充分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也是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
今年两会期间,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江西代表团审议时,习近平对“两座山论”的内涵又做了进一步阐发。“环境就是生命、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把不损害生态环境作为发展的底线。”
他严肃指出:“生态等到污染了、破坏了再来建设,那就迟了。对于那些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绝不能手软,不能搞下不为例,要防止形成破窗效应。”
有学者指出,习近平把生态与生命等量齐观,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问题上表现出高度觉醒和深谋远虑,这在世界各国的领导人中是不多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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