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少单位吐苦水:“总有经销商拿着上级单位联发文件到单位办公室要求购买电影票,各单位买了电影票以后,经销商随便在一些宾馆、饭店拼些凳子用投影仪放电影,有的放到一半甚至三分之一就不了了之,让购票者苦不堪言。”
遭遇持单位联发文件“逼票”的单位可能不少,虽然各单位十分不愿意,但是看到上级的红头文件还有经销商的软磨硬泡还是不得不执行,有的经销商甚至强制单位购票,如果不按他们的要求购票,“推销”人员的态度就非常不好,让各单位哑巴吃黄连——有苦无处诉。
针对以上现象,笔者有以下两点看法:一是主管单位如果认为影片确实值得宣传,应该从官方渠道下发文件,明确观看影片的人员范围、时间、地点,而不应该让经销商持文件到各单位“逼票”。二是上级相关部门应该制定相应措施办法对宣传影片进行规范,对经销商的逼票行为进行治理,让单位公务人员学习先进的步伐走入正常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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