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门要在“协会脱钩改革”中明确责任

组织部门要在“协会脱钩改革”中明确责任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了《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并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作了动员部署,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脱钩改革”的目的,是要厘清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边界,去除行政机关的权力影响,改变原来“官办、官管、官运作”的局面,把行业协会商会的服务重心从政府转向企业、行业和市场,加快形成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

《总体方案》明确,要通过机构、职能、资产、人员和党建等管理事项“五脱钩五规范”,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

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是党的基层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组织部门和广大组工干部要在“脱钩改革”中切实负起责任,全面把握“脱钩改革”的政策措施,明确脱钩改革中党建工作“谁来管”、“管什么”等问题;党建工作脱钩并不是党的组织隶属关系的脱钩,脱钩后仍要加强党的领导,要理顺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隶属关系;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按照原业务主管单位党的关系归口分别由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领导,地方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依托各地党委组织部门和民政部门建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统一领导,规范管理关系;要做好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的交接,任何情况下,都要始终保持每一个党组织的健全和完整,保持党的组织体系的完善和健全,保持党组织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和推进;要认真听取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的意见建议,要注重跟踪调研,及时发现和解决“脱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得擅自变更党组织隶属关系或解散党组织。决不能出现党组织解散、党员“失联”的情况。

责任编辑:李丹华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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