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公益诉讼驱除流氓软件
对于流氓软件,每个人都是直接的受害者,且受害不浅:轻则手机或电脑运行缓慢,耽误你的工作与生活;重则偷走你的流量,窃取你的隐私。因为利益的驱使与诱惑,在流氓软件的背后,形成了一整条的利益链,由此引发的问题比较严重。如何规范与约束流氓软件,让公众具备知情权与选择权,应是眼下必须思考的命题。毕竟,公众苦于流氓软件久矣,不能再听之任之。
根据资料显示,我国的智能手机用户已经超过了5亿,位列世界第一;至于电脑数量,那更是不计其数。这就是说,流氓软件所危害的面是非常广阔的。而调查结果显示,95.32%手机存在预置应用软件,88.91%的预装软件不可卸载。这就是说,面对流氓软件,用户最起码的权利都被剥夺了,比如选择权、知情权与话语权。流氓软件的问题,的确不容小觑。
于是,一个疑问也来了:流氓软件如此欺人太甚,为何公众还能忍?是因为公众的忍耐力太好吗?当然不是。是因为法律的支持不够。对于一般的公众而言,一旦拿起维权旗帜,往往遭遇“举证难度极大”的尴尬,而且维权成本也非常高,与之对应的,则是一些软件生产商较低的违法风险。在这样不对等的权利博弈下,无论是公众的电脑还是手机,基本上都不能免于流氓软件的侵扰。
说到这,就很容易让人想起两个案例:一是去年9月,深圳有消费者就流氓软件的问题起诉过手机商,但全部诉讼请求均被驳回;二是上海消保委前不久提起公益诉讼,将两家公司捆绑销售应用软件又不告知消费者的行为告上法庭,这获得中消协的支持,也获得立案。由此可见,在面对流氓软件时,个体的努力仍然还有很大的局限性,只有依靠消协这样的组织发力,才有可能获得更大的正义。
就如今而言,尽管上述案件仍然没有审理,结果仍然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相对弱势的消费者,若想驱除流氓软件,仍然需要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的作用。相比个体的单打独斗,公益诉讼帮消费者撑腰,更值得期待。事实上,不仅是流氓软件,其他一些公众维权成本较高的热点问题,各地的消协都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帮消费者维权,如此才能更有利于构筑安全可靠的消费环境,也才会让尊重消费者成为一种习惯。
“流氓软件”之害不只是侵犯私权
“流氓软件”乱象由来已久,甚至呈愈演愈烈之势。随着“静默安装”等技术手段的进化,“流氓软件”的隐匿性、存活率又获得了极大提升。然而,全社会似乎仍未能找到合适的应对之策。这一方面表现在,普通民众无法通过个人的努力免受其害;另一方面则体现于,市场化力量并没有对“流氓软件”起到制约作用。
“流氓软件”之所以肆虐,根源在于其本身能够攫取利益。比如说,吸取资费、恶意扣费、倒卖隐私等等。最新的调查显示,如今“流氓软件”的盈利模式,已经趋于多元化和链条化:不少软件厂商、职业推广人,付费给某些“流氓软件”,继而运用其强制下载功能,来拉升相关软件的装机量。
现今的“流氓软件”业已成为一些产业骗局的重要一环。在这一骗局中,“流氓软件”负责强迫用户不断下载多余软件,而由此所增加的“无效装机量”,又会反过来变成相关软件产商骗取广告投放和投资人出资的“耀眼成绩单”。可以说,这是一场分工协作的连环骗局。终端的消费者乃是其中最为明显的受害者。
现阶段法律关于“流氓软件”的表述,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只将其视作侵犯公民知情权、选择权的一种产品,而没有将其上升到市场秩序的破坏者进行看待。可以预见的是,“流氓软件”与软件产业的合流,势必造成一种逆向的激励。由此可能导致一些厂商不再执着于提高产品质量来吸引用户,转而依靠用不诚信手段来增加虚假装机量。
只有充分意识到“流氓软件”的危害,才能推动立法调整和强化执法,避免不良行业风气蚕食掉健康的市场竞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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