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被讹获委屈奖,让好人不再委屈

小孩被讹获委屈奖,让好人不再委屈

【事件介绍】

 

四川三名小孩扶老人被讹诈 获5000元“委屈奖”

2015年8月22日,四川达州,3名曾在2013年因扶老人被讹诈为“撞倒”的孩子获得5000元奖励。在公安分局办公室,3名扶人的小孩和两名办案民警分别获得了由民间基金提供的“好人”奖励现金。

2013年11月15日,3个孩子在楼下玩耍,看见有个婆婆在不远处摔倒,老人对孩子们说:“小娃儿,把我扶起来一下嘛!”3人将老人扶起,老人抓住小孩的手,说自己被撞倒。

多位现场目击者曾表示,老人家是自己倒下的。“那个七旬老太摔倒的地方离我不到10米,我看得一清二楚,她是自己倒下去的。”在事发点不远处开副食店的陈女士说。

2013年11月16日,出院后的蒋婆婆被家人背着找到孩子家里,要求赔偿医药费,一直住了两天。11月19日,3名小孩的家长约着太婆的家人一起到司法所进行调解。经过司法调解,双方达成口头协议,三名孩子承担7500元。双方在司法所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孩子家长最终被强行要走1100元。

此事引起全国媒体和公众广泛关注,当年春晚以该此事为原型创作了小品《扶不扶》。颁发奖金的民间公益组织负责人谈方认为,“给好人发奖就是让好人做好事之后,不再受到委屈后,证明他们不‘傻’。”

小孩被讹获委屈奖,立法保护更重要

“做好事、行善事”,结果反被讹,这的确很委屈。近年来,不仅成年人遭遇到搀扶摔倒老人反被讹的事件,而且一些天真无邪的孩子也同样遭遇类似事件。上述这三个孩子被搀扶老人诬陷讹诈的消息在事发不久就在全国引起广泛关注。现如今当地为三个被讹的孩子颁发委屈奖,虽然事隔26个月,属于迟来的正义和褒奖,但必竟迟来的正气也是正义,迟来的褒奖也是褒奖。

一直以为,对于当下时有发生的“扶不起”,十分重要的问题在于对那些“扶不起”的老人——当然也不全部都是老人,也有中年人,没有一种有效的约制、处罚机制,与此对应的是,对于救助者,没有一个相应的保护机制。而从另一个角度讲,当下很多人都知道扶摔倒老的人可能被讹,风险很大,但还是有人会在善心、良知的驱使下去扶。我以为,委屈奖或许能挽回孩子的委屈,但难载立法保护公民救助保护之重。

如上所述,当下对摔倒的老人不是“扶不扶”,有没有人敢扶的问题,而是一旦发生了“扶不起”事件后,对这些讹人的“扶不起”老人要有相应的处罚办法。而这,就有力地保护了救助者。从一定意义上讲,这不仅单纯地是保护社会救助者,更是保护社会的正能量,保护的是社会正气和社会良知。

再说了,委屈奖并不能代表孩子们在搀老人反被讹后委屈的全部,换句话话,孩子们以及他们家庭受到的委屈不是几千块钱就能补偿得了的。

还应看到,达州针对三名小孩的委屈奖,只是个民间行为,而不是政府或相当组织的制度性行为。而这样的行为,持续性、可行性、操作性以及权威性都是不够的。因此,保护救助者不再委屈的关键,是要从立法上进行保护,如深圳,就拟出台“公民救助行为保护条例”,虽然没有获得人大通过颁布实施,但它的“无过错推定”原则,“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以及受救助者涉嫌诈骗的,由警方予以罚款或行政拘留;涉嫌犯罪的还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对于公民救助行为的保护,法律才是最有效的、最可靠的、最权威的。因此,应该加快全国统一的公民救助行为保护立法,让那些怀着一颗善良之心“做好事、行善事”的人们在做了扶人好事之后不再委屈,让那些心中还有一团助人为乐热情的人们不至冷却。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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