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奖举报污染,为何仅有一人应!(3)

有奖举报污染,为何仅有一人应!(3)

是什么让“环境违法有奖举报遇冷”

为鼓励群众举报环境污染行为,对于经调查属实的举报,根据举报内容和性质将给予举报人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奖励,但是一年多过去了,仅有一名举报人领取了奖金。一面是满心期待群众参与解决环境问题的政府,另一面是因需要透露身份信息顾虑重重的民众,到底是民众政治热情不高,政府“热脸贴了冷屁股”,还是政府工作流于形式,不合群众胃口?环境违法有奖举报遇冷到底寒了谁的心?

表面上,政府高调的推出环境违法有奖举报,提高群众参与环保的热情,但民众似乎不买账,不尽人意,让政府在这场大戏中跳“光杆舞”,面子上多少有些挂不住,政府为此事伤了心。

但从深层次分析,政府在环境违法有奖举报的工作中存在“懒政”之嫌。通过报道可知,实名举报的方式会让举报人承担一定的压力,不少人对举报心存顾虑,除非遇到威胁自身生存环境的重大问题,一般选择匿名举报,避免给自己增添不必要的麻烦。

其实,举报之后,群众最大的期盼就是问题能得到解决,而不是拿奖金,政府在环境违法有奖举报时,工作方法过于简单,即不能方便群众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又不能提供给举报人合理的保密措施,让公众在举报环境违法过程中有安全感;更缺乏社会宣传,广而告之,让群众尽人皆知。所以,环境违法有奖举报遇冷,政策执行者存在懒政之嫌。

事已至此,一味的批评和指责是毫无意义的,政府真正要做得是亡羊补牢,认真从这一事件中吸取经验教训,“吃一堑长一智”在今后的决策行为中为群众谋好利,谋长利,只有这样,下一次便民政策才不会遇冷。

【启示与思考】

为何安徽实施有奖举报之后,没有出现举报骤增、举报人大量获奖的情况?这是因为,“举报时应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不少人心存顾虑,除非遇到威胁自身生存环境的重大问题,一般选择匿名举报,避免给自己增添不必要的麻烦。

一个严峻的现实正是“重赏之下,未必有勇夫”。当不法分子横行,不法行为泛滥,举报往往要冒很大甚至极大的风险。在这样的情况下,权衡得失,再高的奖金也让人望而却步。

真正敢于举报的,没有奖金也会举报,不敢举报的,再多的奖励也没用。也因此,鼓励更多的人举报,更重要更急迫的,是创造让举报者能够大胆举报的法制环境。而这当中对举报者的保护,尤其是隐私保护,无疑是第一位的。

当然,如举报者所说,“举报之后,我们最大的期盼就是问题能得到解决,而不是拿奖金。”对举报者的最大保护措施,无疑是认真对待他们的举报。只有每一起违法行为都得到惩处,才能让举报者得到最有效的保护,也才会鼓励更多人一旦发现不法线索,都义无反顾地加入到举报者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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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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