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公他们到达秋林镇时,阎锡山本人不露面,派了一伙人进行纠缠、围攻。有的自称是新闻记者,用挑衅的口吻,提出一连串问题故意刁难。对于一些不怀好意的发问,外公他们根据事实,严词予以驳斥;对于那些不便说明的问题,则使用外交辞令“无可奉告”。
外公他们坚持要与阎锡山面谈,面交毛主席的亲笔信。这时,阎锡山才不得不出来见面。这位在山西称王称霸几十年的军阀,此时已经是老气横秋、步履艰难,他在阅读主席的亲笔信时,神情显得非常紧张。
毛泽东在信中写了“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这四句话,阎提出能否把最后一句改成“我必自卫”。在原则问题上,外公他们当然没有让步。经过谈判,阎接受了我党主张,达成了不再进攻八路军防地和陕甘宁边区的君子协定,同意双方继续派代表具体协商联合抗日和划分防区的细节问题。这些协议,减少了摩擦,对于当时的团结抗日,对于边区的巩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首创“双拥”共建
外公的一生,做过军事工作,也做过政治工作,也有过军政工作一肩挑的时候。外公经常跟我们说,从个人的爱好上说,他更酷爱军事工作,总希望自己带的部队,充满生龙活虎的朝气,有生气、有战斗力。
在延安,外公非常重视他所领导的留守兵团的建设,注重思想政治教育。当时思想教育最经常的一项内容是增强团结的教育,在这一点上,毛主席也十分重视,他和外公谈过很多次话,谈得最多的就是团结问题,特别是军政、军民团结问题。
1942年前后一个时期,留守兵团与中共陕甘宁边区委员会、中央西北局关系不够协调,主要原因是在相对安定的条件下,军队长期驻在一个地方,军政军民之间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些小的矛盾、纠纷。针对这些问题,外公责成留守兵团政治部编写了《拥护政府爱护人民讲话材料》,对部队进行拥政爱民宣传教育。
与此同时,外公亲自主持研究起草了八路军留守兵团司令部、政治部《关于拥护政府爱护人民的决定》,具体开列了留守兵团各级军政机关必须执行的12个方面的内容。
其中,第二条规定:“军队必须尊重各级政府机关,对于政府负责人,应以本部队首长同样看待,不得轻视与污辱。军队无权逮捕政府人员与人民”;
第五条规定:“军队与人民须建立密切关系,爱护人民尊重群众的人权、财权、地权,不得侵犯人民一针一线的利益,严格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军队必须了解与尊重民情风俗,举行与人民送节礼、祝寿、拜年与婚丧等应酬,以建立与人民的良好感情”;
第十二条则明确提出:“拟定今后二月为边区部队拥政爱民运动月,以掀起部队拥政爱民的热潮,推动今后拥政爱民工作的开展”。
同时,留守兵团还制定公布了人民军队历史上第一个《拥政爱民公约》。
在这些文件精神的指导下,1943年春节,陕甘宁边区的“拥政爱民”活动、“拥军”活动开展得生动活泼、丰富多彩。外公组织留守兵团机关部队的领导,分头到部队驻地群众中走访,检查群众纪律,送医送药,帮助群众解决困难。边区政府各级行政部门也全面检查各村镇优待抗属、烈属和退伍伤残病老革命军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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