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治理未必全都网格化(2)

社区治理未必全都网格化(2)

与发挥社会积极性、推动社会参与社区治理的趋势不同,网格化管理实际上更多依靠政府体制内的动员能力,进而依靠原有自上而下的控制链条嵌入社区,显现出一种以政府包办与社区动员为主的治理逻辑,网格的划分、网格工作人员的配备、网格工作的管理与考核都掌控在政府手中。大量社区问题被反映到担任网格长的政府工作人员案头,这些工作往往与其从事的行政管理工作并不相干,大大超出了他们本职工作的范畴,增加了他们的工作压力。采用这样一种治理机制,时间一长,要么不堪重负,要么网格化管理走向形式化。由此来看,网格化管理虽然体现了政府的服务意识和气魄,却难以跳脱原有的“自上而下”和“行政全能主义”的治理逻辑,忽视了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在事实上排斥社会力量参与治理的机会。社会治理过度依赖纵向的科层化系统、过度强化政府责任,直接将政府置于“保姆”地位,反而使得政府成为解决所有问题的第一责任人;缺乏对社会力量的重视,则会使得社会自我解决问题的空间受到挤压,参与式治理的公共空间难以发育。

实际上,并不是所有的社区治理事项都需要网格化管理。在社会成员结构日益多元化的背景下,复制甚至加强过去“单位制”的管理方式并不现实。反之,探索多样化的治理形态成为必然。我国广东和浙江的一些地区,已经进行了很好的探索。他们下力气孵化社会组织,提升社会组织能力,同时通过公益创投等方式,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这是因为,在社会组织发育不健全的情况下,就完全放开,不讲条件地推行合作治理,可能带来更糟的结果。当然,对社会组织没有信心,一切责任都由政府来扛,则走向了另一个误区。历史发展经验告诉我们,治理转型并非遵循“自上而下向互动合作”的线性逻辑,如何培育好、支持好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是一个不可逾越的环节。

总而言之,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网格化管理仍是救济基层管理失效的可能选择,但是不能简单地将其作为包治百病的药方。网格化管理尽管在一定时期内能够发挥“应急作用”,但是城市基层政府对于未来的治理应该有更积极的筹划。首先,在强调政府作为的同时,应当进一步讨论网格化管理的社会属性、更多地带动社会力量的参与;其次,应当更主动地探索横向合作的可能,创造合作治理的条件。历史地来看,网格化与非网格化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还将并存,但是破除政府全能主义、单边主义思维,着重于构造合理的治理结构,仍需要理性的思考。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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