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政府采购“特殊”在哪里?

“天价”政府采购“特殊”在哪里?

本月,广州市按要求在公开2015年部门预算的同时,第一次晒出了“项目支出政府采购预算表”,一经发布,引人关注。其中一些预算价格,贵得实在离谱。“1台复印机16万元”、“两个路由器7.17万元”、“3套投影仪15万元”……而面对质疑,相关部门的回应要么是“财务不专业”,要么就是“特殊需要”。(10月12日《新快报》)

首次晒预算,就闹出了天大的笑话。不只是采购商品价格高得离谱,相关部门的回应也显得极不专业,什么叫做“财务不专业”?难道那些政府机关的财务管理一直就是这样一种“不专业”的样态?巨额的财政资金让这样一群不专业的人员管理,又怎么可能实现治理的现代化?

其实,在我看来,“财务不专业”不过是一种无可如何的托词罢了,其本意是在遮掩政府采购价格畸高带来的尴尬,或者说,是在推脱责任。问题的关键仍在于时下政府采购制度的缺乏约束,而这,恰恰是有关部门口口声声所谓的“特殊”性所在。

从一般规律出发,举凡政府采购,多为大宗购买,均摊到单个产品的价格上,理应“低走”而不是“高开”,这样才符合市场的内在规律,也是政府采购应有的诉求之一。既然如此,为何很多地方均曝出“天价”政府采购的消息?这样的反市场行为,并非市场有问题,而只能是采购一方出了问题。

以前当这种预算安排封闭运行的时候,公众无从获悉具体情由,还可以包裹得严密一些,而一旦公开,当然会引起舆论大哗。可见,正是因为新《预算法》的正式施行,政府采购将全部纳入预算公开,以往的“暗箱”购买被晒在阳光下了,才出现了这种种不适。真实的情况可能是,一直以来,很多地方的政府采购都是这样“不专业”且“特殊”运行着的。

具体而言,其中的病症无非是“买高不买低”,缺乏严格的成本核算,以及政商之间隐秘的利益联系等等。为何宁肯花大价钱也不“锱铢必较”?一方面,政府花钱大手大脚习惯了,反正财政有的是钱,不花白不花,花了也白花,何必计较那么细?何况,每年确定的经费额度花不完,就会被清零或上收。

另一方面,也与长期以来形成的政府购买“潜规则”有关。“高开”的价格并非中标单位独享,而是利益均沾,购买单位或者决策人员、经办人员往往会从中提取一定的额度,于公,可能会弥补一些不方便列支的支出项目,甚至直接进入“小金库”;于私,则不免损公肥私,集体分肥。此前披露的一些落马官员案例,即为例证。

说到底,不是政府采购的单位和人员“不专业”,而是账目实在难看,即便使出了闪展腾挪的功夫,也难免会被眼尖的公众看出端倪。同样,“特殊”的也不是采购单位对于商品本身的要求,而是此类损公肥私的行为暴露之后,难免触目扎眼的特殊。

这样的彻底“晾晒”确实是一件好事情。至少能够让公众看到财政支出的部分真实情形,并就此察知“有关部门”究竟是怎样玩弄政府采购这一工具的。接下来,应该继续公开相关的政府财政预算项目,越细越好,越全越好。惟其将政府花钱的用处、价格、过程全方位公开了,才有可能真正管住一只只乱花钱的手,遏制寻租腐败,而民众的监督权也才有可能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佘小莉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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