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的国家政治解读 (3)

生态文明的国家政治解读 (3)

目标层面:意味着对善治的追求

所谓善治,就是指良好的治理,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管理过程。在当前的中国,在不少地方,生态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制约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障碍,成为制约人民群众幸福指数提升的瓶颈,成为制约当地社会和谐、政治稳定的阻力。因此,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目标,在一定意义上,即意味着对善治的追求。

习近平指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这句话可以说是深刻体现了:通过生态文明建设以实现善治的目标。也就是说,保护好生态环境,就是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存权利和根本利益;只有保护好生态环境,才能称得上是对人民群众福祉的负责,才能称得上是对人民群众的生存权利、发展权利的尊重;只有建成“美丽中国”,才能从根本上化解因生态问题引发的各种利益冲突和社会风险,才能为中共执政赢得民意和政治上的认同。换句话说,生态环境的改善,不仅仅意味着民生的改善,而且也意味着中共执政方式的改善,意味着中共执政能力的提高。因此,在这个意义上,把生态文明建设上升到国家发展的总体布局的高度,并有机融入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全过程,这自然意味着中国政府对善治的追求。

譬如,前面提到的环保部对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的督查约谈,即可以看作是善治的一部分。因为督查约谈的目的在于:着力解决环境质量改善与人民群众的需求之间的差距,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着力解决盲目追求一时的经济增长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而对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标准的改变,把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之中,不仅标志着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政治议程和政治过程,标志着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性的提高,而且也标志着对领导干部素养要求的提高。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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