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立足国情,展现文化的绚烂底色
我国自古以来就有农业治国的传统,农村传统文化是我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经济的发展,给农村社会环境带来深刻变迁。由于种种原因,个人主义、拜金主义、实用主义等观念在农村肆意流行,一些原本十分清楚的价值观受到了质疑。立足国情,大力弘扬农村优秀文化,刻不容缓。这既是“接地气”地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也是引导群众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增强做中国人的骨气和底气,展现中华文化绚烂底色的强大动力。
1.挖掘人文资源,打造农村特色文化。农村的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滞后,但农村不是文化的荒漠,它蕴藏着极为丰富的乡土文化。要充分挖掘和大力弘扬农村现有的历史文化遗产和民族文化资源,使其成为传播先进文化的有效载体。积极开展民俗活动,增强民间文化的吸引力,激发农村自身的文化活力,使之成为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有效载体,使传统文化和现代文明在新农村建设中相映生辉,满足农民群众内在的文化需求。培养和激励“乡土艺术家”,发展他们的“领头雁”作用,形成“一人带一户,一户带一片,一片带一村,一村带一镇”的农村文化发展格局。
2.繁荣文化市场体系,推进文化创新。要加强文化市场建设,立足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和丰厚的人文精神开展文艺创作,将这些精神内涵以文化元素的形式融入到老百姓的生活中去,让老百姓既能看到一些耳熟能详的传统节目,又能欣赏到符合时代精神、充满时代气息的特色节目。定期举办农民文艺汇演、手工艺比赛、国画书法展览、农民运动会等喜闻乐见的群众文化活动,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引导相关部门在广泛组织开展文艺创作的基础上,加大中国传统节日——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宣传教育,净化文化环境,提高人文素养。
3.加强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和引导。加大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提高村级文化建设在乡镇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的比重,探索推行文化工作与经济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验收,为推动农村文化建设提供制度保证。构建县、乡、村三级农村文化网络体系,在县市一级,充分调动文化、科技、教育、妇联、团委等部门和群众团体的职能作用,形成推进农村文化建设的整体合力;在乡镇一级,积极健全组织,成立文化站,配备工作人员和基层文化辅导员,组织和指导农村开展文化活动;在村一级,健全村级群众团体和各种组织,建设农村文化大院。同时,健全农村文化建设资金的管理机制,每年按一定比例预留出资金,用于文化广场、图书室等文化设施建设,以便满足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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