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清儒家文化对现代法治的正面作用(3)

认清儒家文化对现代法治的正面作用(3)

六是儒家文化宣扬的信义观,是现代法治赖以发展的基础

儒家把仁义礼智信作为做人的基本内容。孔子主张天下为公、讲信修睦,在其看来,讲究信义是个人修身立命之本,也是“仁”的基本内容。所谓“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论语·为政》)。“诚信”是处理人际关系的准则。所谓“与朋友交而不信乎”(《论语·学而》),“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论语·学而》),孔子不仅把诚信看作是一种君子之道,而且将其上升为一种治国之术,所谓“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孔子的这一思想被孟子进一步发扬,孟子提出了“五伦说”,即“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 。“君子信而后劳其民,未信,则以为厉己也”(《论语·子张》)。这种信义观,滋生出“民有私约如律令”的契约精神,为现代法治的发展提供了诚信土壤。依法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弘扬儒学所倡导的诚信观念,必将为此奠定深厚的社会基础。

“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儒学经典就像一张航海图,中国的许多统治者都是靠这张图来驾驶中国这艘大船。世易时移,朝代更替,中华民族经历了多少社会动乱,战胜了多少天灾人祸,渡过了多少激流险滩。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中华文明依然能够延续并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其中儒家学说所具有的感召力和凝聚力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今天,我们在推进全面法治建设过程中,也需要从传统文化中寻找治国理政的经验,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既不能一味地固守传统,厚古薄今,也不能完全否定传统,厚今薄古。《慎子》有云:“法者,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乎人间,合乎人心而已。”法律本身也是一种文化,法治文化作为社会文化的一部分,离开了其他文化要素存在的土壤,法治文化不能独存。因此,培育法治文化,需要认真对待传统文化。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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