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坚强的政治保证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坚强的政治保证

——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评论(四)

摘要:古人云:“自身正,不令而行;自身不正,虽令不从。” 作风,是党员干部的灵魂,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精神动力和力量支撑。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指出:“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巩固反腐败斗争成果,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着力解决一些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形成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可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需要下大力气,花大功夫,需要“亮剑精神”认真整治和推进。同时也可以看出,中央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和决心。

党风不正和干部腐败不仅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形象,也给群众带来了极大的伤害,前苏联亡党亡国就是深刻的历史经验教训。所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历来都是我们中国共产党各级党委、政府着力解决的问题。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着力解决一些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归根到底就是要从源头上解决问题。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教育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不动摇,补好精神之“钙”,巩固反腐败斗争成果和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广大党员干部要不断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和工作标准做出一流的成绩;要不为名利所累所困所惑,自觉践行“三严三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淡泊名利之心对待得失,脚踏实地干好本职工作,守好本分,尽好责任;要坚持艰苦奋斗、求真务实,正确对待挫折,有泰山压顶不弯腰的精神,想方设法为群众服务,为党和人民的事业服务。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全面提高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依据党内法规提高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要惩治和根治腐败,就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进一步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实现巡视全覆盖,把腐败的苗头扼杀在萌芽状态,就是要敢于“亮剑”,不仅要打“苍蝇”,而且要打“老虎”,形成高压态势和反腐常态。要贯彻落实和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要坚决严肃查处,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防止“破窗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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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形成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就是要建立和健全党员干部腐败迹象识别和调查机制,做到只要有迹象就拔剑出鞘,让腐败现象无所遁形。要贯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大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法规制度建设力度,把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本着于法周延、于事有效的原则制定新的法规制度、完善已有的法规制度、废止不适应的法规制度,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法规制度体系。要加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法规制度建设,把法规制度建设贯穿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个领域、落实到制约和监督权力各个方面,发挥法规制度的激励约束作用,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要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要求,针对现存的制度缺陷与漏洞进行调整与完善,建立行之有效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法规制度体系,要坚持目标导向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充分体现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要坚持宏观思考、总体规划,既要注意体现党章的基本原则和精神,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也要同其他方面法规制度相衔接,提升法规制度整体效应。要系统完备、衔接配套,立治有体、施治有序,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法规制度的笼子扎细扎密扎牢,做到前后衔接、左右联动、上下配套、系统集成。要务实管用、简便易行,法规制度在务实管用。要责任明确、奖惩严明,明确责任主体,确保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要着力提高法规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权威性,切实做到用法规制度管人、用法规制度管事、用法规制度管权,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法规化、制度化、规范化。

要加大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度。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贯彻执行法规制度关键在真抓,靠的是法规制度的落实。加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法规制度建设,必须一手抓法规制度的完善,一手抓贯彻执行。要强化法规制度意识,在全党全社会开展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制度意识、纪律意识,形成尊崇法规制度、遵守法规制度、捍卫法规制度的良好氛围,坚持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规制度没有特权、执行法规制度没有例外。要加大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力度,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确保各项法规制度落地生根。要加强监督检查,落实监督制度,用监督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们要有坚持到底的恒心,不要让反腐成一阵风。在建立健全机制措施的同时,要善于总结经验,要多措并举才有可能把腐败现象一举消灭。还要善于团结和调动群众的力量,让群众参与到反腐、惩腐、监督的队伍中来。“众人拾柴火焰高”,只有调动和利用尽可能多的力量才可以让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是一句空话。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更需重拳出击。党员干部是促进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骨干,是党和国家上层建筑的基础,上层建筑要想屹立不倒,基础至关重要。“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如果蛀虫太多,毁坏的是整个党和国家的根基。我们要有面对腐败分子的勇气,更要有严打、重罚、根治的决心。尤其对党员干部的腐败问题更要重拳出击,敢于“亮剑”,敢于惩治。腐败者是利欲和权力的奴隶,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手段,是难以改变他们的奴性和劣根性的。只有足够锋利和有力的剑才会斩断深入骨髓的奴性和劣根性,所以我们要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为武器,敢于和善于果断出击向党员干部的腐败“亮剑”。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有利环境。党员干部的作风是什么?应该是为党分忧、为国家建设的奉献之风,是为人民群众的服务之风,是保持人民公仆的本色之风,是做先锋保纯洁的党员之风。党员干部的作风不仅要内化于心,而且要外化于行;不仅要留下烙印,更要变成信仰;不仅要成为种子,还要长成大树;不仅要不断传播,而且还要不断继承和发扬光大,使之成为党风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们知道,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纯洁党风的必由之路,也是营造良好从政环境的根本之法。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人人坚守正道,弘扬正气,营造良好的从政环境。在良好的从政环境下,广大党员干部不仅不敢沾染歪风邪气,更是不能、不愿、不想沾染歪风邪气,只有这样才能使党的作风全面纯洁起来。

古人云:“自身正,不令而行;自身不正,虽令不从。” 作风,是党员干部的灵魂,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精神动力和力量支撑。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需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需要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需要党员干部改到深处,见思想、见信念、见文化、见习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需要久久为功、持之以恒,需要党纪严于国法的制度保证,需要“亮剑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乎党的生死存亡。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行之有效,“抓常、抓细、抓紧、抓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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