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应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应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原题: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当前,我国文化体制改革已经进入关键期和深水区。中办、国办出台的《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再次强调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这个根本要求,非常重要和及时。这不仅为国有文化企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指明了方向,也对我们提高认识、改进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坚持问题导向,把牢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发展大方向

《意见》的最大特点是以问题为导向,直指国有文化企业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如有的国有文化企业改革还没有到位,两个效益相统一的问题还没有很好地解决,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现象时有出现;有的国有文化企业国有资本运行效率还不够高,内部经营管理问题比较多,知名文化企业和文化品牌比较少;有的国有文化企业相关体制机制和配套政策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两个效益相统一的环境条件需要进一步优化等等。从现实来看,确实有少数国有文化企业“走偏”了,不仅生产的文化产品低俗,还扭曲了文化的价值取向,污染了文化产品的应有品质。因此,学习和贯彻《意见》,要求国有文化企业的全体员工必须要树立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新理念。具体来说,就是要求国有文化企业在经营理念上,要强化文化企业意识形态属性,明确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的要求体现在企业宗旨中,贯穿生产经营管理各环节和全过程,成为广大员工的自觉追求和行为准则;在治理结构上,要加强国有文化企业党组织建设,科学设置企业内部组织机构,健全党委领导与法人治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确保正确内容导向;在绩效考核上,要推动国有文化企业建立科学的内部绩效考核体系,实行差异化考核,突出社会效益。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化企业要把握好意识形态属性和产业属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无论改什么、怎么改,导向不能改,阵地不能丢。这是所有国有文化企业在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必须牢牢把握的大方向。

把握精神实质,自觉践行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基本遵循

实践证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背景下,国有文化企业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其经济效益必将或最终得到真正实现。但是,社会效益第一并不是社会效益的唯一。国有文化企业的经营如果没有一定的经济效益,不能创造经济价值,其社会效益也难以实现,甚至不能实现。所以,两个效益相统一是一个整体要求,不应割裂。这就必然要求国有文化企业在具体经营实践中,一要体现正确的价值观,二要提升市场的竞争力。不能为了取得好成绩、好名次而违反规则,甚至不要规则。正如《意见》指出,“当两个效益、两种价值发生矛盾时,经济效益服从社会效益、市场价值服从社会价值,越是深化改革、创新发展,越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国有文化企业学习贯彻好《意见》,要注重结合自身实际,反思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和教训,努力探索建立国有文化企业严格规范的考评、管理、奖惩等措施,提出对社会效益制定可量化、可核查的考评标准,并且形成正式文件,严格落实执行。同时,要建立起一整套实现国有文化企业“双效统一”的制度机制、组织机制、资金机制、人才机制、奖罚机制,使之成为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创新、质量管理、产业发展以及人才培养等的制度保障。《意见》不仅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其中提出的一些新要求、新举措,像国有文化资本授权经营、国有文化资本投资公司等都是第一次提出,也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和导向性。我们必须认真学好《意见》文本,理解其深刻内涵,把准精神实质,积极主动贯彻落实,不应有“等、靠、要”思想,而要早谋划、早准备、早实施。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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