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专业化服务。养老服务的一个最重要的难题是专业化服务。前段时间评“孝星”,我们发现有相当一部分“孝星”的身体也带有一定的疾病。这些疾病跟照看老年人的工作紧密相关,他们往往都有腰肌劳损的情况,在搬运、移动卧床的老年人的时候,由于使用的方式不够专业,所以在照顾老人的过程中,自己也落下了病。但是现在我们把非常专业的技能教给他们之后,他们不但非常省劲,而且不会再给自己带来其他伤病,为老年人提供更好、更有质量的生活打下一个可持续的基础。
三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志愿者。也就是要把老年人组织起来,包括居委会、志愿者,他们提供的公益互助服务是任何地方都不可能替代的。我们有的时候说“成本很高、价格很贵”,这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原因就是没有真正把更有人情味的公益互助服务引进来。它不光是省钱的问题,实际上是需要通过公益互助的服务,让老年人更多地感受到人与人之间的温情。这实际上是很重要的。
居家养老实际上是一种社会化的养老服务体系,这种居家养老服务实际上就相当于在自己家里这张床的周边,通过政府的主导、市场与社会的共同地参与、家庭的全面参与,围绕它建立起一个社会化的养老服务体系。我们可以把这个体系理解为区域的为老服务能力。换句话说,就是我们的街道、乡镇组织服务来满足地区老年人需求的能力。下一步,在全市贯彻《条例》中,在对自身服务能力进行评估的时候,其中有一点就是,对于一个街乡来讲,这是一个相对完整的行政区划,也是一个相对完整的服务的一个区域,它实际上是,这个老年人有什么需求,你是否得到的满足的比率,应该是我们一个很重要的服务能力的表现的形式。这种服务能力体现在这三大服务的供给上,也就是来自于政府、社会组织、市场、群众性组织,我们提供这三种服务:基本公共服务、专业化服务和公益互助服务的能力。这里头,有些是需要我们引导的,有些是我们要主导参与的,有些是我们要培育和推动的。
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
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主要有八个方面。在《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中明确了居家养老服务的八个主要内容,这八个主要内容实际上写得很实在。第一个就是关于“吃”的问题。“民以食为天”,要把“吃”的问题放在首位。
下面围绕着《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跟大家做一个沟通。
实际上在北京讲“居家养老”只是这些年的事。那么要实行居家养老需要有一个地方性法规来推动、来保障。因为咱们已经遇到了很多问题,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建立一个切切实实能够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服务的制度体系。怎么开展这种社会化的服务?这实际上是我们面临的一个基本任务。因此在这当中,就明确了居家养老服务这八方面的内容。第一,用餐;第二,医疗卫生;第三,老人在老年期面临失能,需要家庭在家中提供家庭护理的问题;第四,为失能、高龄、独居等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提供紧急救援服务;第五,利用社区,帮助那些暂时不能实现居家养老的家庭,为老人提供一些有针对性的日间照料。
以前对于日间照料,我们并不清楚“我要服务你什么”,所以只是简单地把老年人弄过来。很多那时候,咱们建的托老所成了一个摆设,每回检查的时候,都要找些老年人坐在崭新的床单上,然后等领导一走,老年人如释重负地赶快回去接孩子了。从专业的角度看,这反映的是什么呢?是我们还没有认识到托老所到底服务谁?服务谁的什么?我们只是简单地把托儿所的概念弄到这儿,结果还不具备运营专业托儿所的力量,还没有专门的法人、专门的运营队伍来做这样的服务,因此托老所当然就变成了一个形式上的内容。
第六,家政。要为老年人提供很多在健康的中青年人看来很简单的服务。看似只是举手之劳的事,对他们来讲却很艰难。比如说打扫卫生、洗澡、洗头,包括走出家门,甚至从家里的卧室走到厕所等。这些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在他们看来,可能是一个非常困难的事情。
我给我们家93岁的老年人洗澡,基本上洗一次澡,我需要动用一个半月的时间,也就是说,我要用三周的时间跟他讨论要洗澡的问题,他会用各种原因、各种理由推脱,最后说洗不了澡,等终于下定决心,觉得不得不洗时,我还要用两周的时间准备好洗澡的各种环境,屋子的温度要适合等。最后洗完就好像打了一场大仗,基本上给他洗完澡,我也是一身臭汗,然后我在旁边要歇老半天。因为其实没有专业性的服务,做一件事情是非常难的。而这些在我们当中,是需要通过很多的方式来实现的。
现在在一些老旧小区,原来我们自身的洗浴条件并不到位,在有些平房、农村地区,老年人实际上也都需要条件。像北京通州区的仇庄村,于家务的仇庄,中青年人真正能够做到“孝”字当头,陪着老人去洗澡,这样不光是老年人,家里人洗澡也一律免费。这样的方式,实际上是需要更多的新农村、更多的基层社区去努力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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