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

加快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

原题: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基本形式,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加快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提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明确了法治社会建设的新目标新要求。这对于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进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建设法治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法治社会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远性、根本性、基础性工作。法治社会建设的主要目标是: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得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得到充分发展,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极大增强,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社会治理转型的客观需要。当前,我国改革进入深水区、发展进入新阶段,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社会关系错综复杂,群众诉求日益多样,社会治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同时,法治社会建设还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面对错综复杂的社会治理问题,亟须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过去,我们的社会治理方式主要是命令型、控制型,已难以适应社会发展和转型的需要。在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过程中,必须根据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转型的实际,从价值理念和具体手段两个层面,推动治理方式从命令向协商、从单向向合作、从强制向引导、从单一向多元转变;丰富和发展现代社会治理方式和技术,拓宽社会治理边界,提高社会治理精度,降低社会治理成本,以社会治理法治化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加强社会建设的内在要求。近年来,中央高度重视社会建设,大力推进社会建设理念创新,将“社会管理”转变为“社会治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强调,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从“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到“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反映了我们党对社会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对于指导和推动社会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当前,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法治精神为引领,以法律手段破解难题,充分发挥法治的保障、服务和促进作用;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社会和谐、增进人民福祉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所有社会建设活动特别是社会治理活动都秉持法治精神,按照法治原则、规范、程序进行;树立法治权威,推动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