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视阈下‘中西马’哲学的互动与主流研究”(13AZD022)的阶段性成果。
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重大命题和战略任务,十八大报告再次强调“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同时又明确提出了“三个倡导”即“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过程前后经历了六年时间和两次党的代表大会以及两届党中央领导集体。应该说,这是一个集思广益、千锤百炼、凝聚着全党智慧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思想结晶和总体性指导方针,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具体运用,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宝库增添了新的内容。
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核心价值观之间的关系问题,不少论者已经阐述得十分清晰和明确了,本文不再赘述。然而,在对“三个倡导”24个字的解读中,由于其中包涵着“民主、自由、平等、法治”等词语,不少读本把它们解释为产生于西方近代启蒙运动的外来思想,这是有失全面的。我们不可否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吸收和继承了人类历史上一切有价值的思想和文化精华,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经验在观念上的反映,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传承和升华,更多地体现了中国特色。可以说,在这24个字12对范畴中,无不渗透着中国文化的因素以及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对这些优秀民族文化因素的吸收和运用。
一、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如果仅从字面上看,“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似乎每个民族都讲,每一种文化传统都推崇。然而,中国人讲“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却是基于对自己文化传统的理解,有着超越字面含义的深厚根源。
就富强而论,意指既富足又强盛,它凝聚着中华民族几千年的追求。《管子·形势解》中说:“主之所以为功者,富强也。故国富兵强,则诸侯服其政,邻敌畏其威。”只有国家富强,人民的道德水平和精神面貌才能更文明,所以,《管子》又说:“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国富民强,是两千多年来中华民族的梦想。近代中国之所以受侮挨打,就是因为国家不富强。能使国家尽快富强起来,是近代先进的中国人前仆后继、为此流血牺牲而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但如何实现国家富强呢?近代改良主义的先驱冯桂芬说:“以中国之伦常名教为原本,辅以诸国富强之术。”①这应该是“中体西用”论最早的雏形——即以中国的纲常名教为“本”、以西方的科技知识为“用”,才能致中国以富强。严复反对“中体西用”论,但也承认“西洋之术”可致“富强”,如说:“夫士生今日,不睹西洋富强之效者,无目者也。谓不讲富强,而中国自可以安;谓不用西洋之术,而富强自可致……皆非狂易失心之人不为此。”②
少年毛泽东由于受到中国古代先贤和近代志士仁人的影响,身处积弱积贫的旧中国,矢志要效法西方寻求拯救国家使之走向富强的道路。毛泽东认为,西方之所以比中国富强,就在于他们涌现了华盛顿、杰弗逊这样一批能带领国家走向独立自主的伟大人物,他说:“中国也要有这样的人物。我们应该讲求富国强兵之道。”“中国积弱不振,要使它富强起来,要有很长的时间。但是时间长不要紧……我们也要准备长期奋斗!”③十月革命的一声炮响,给中国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中国诞生了共产党,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革命的面貌焕然一新,经过28年的卓绝奋斗中国人民终于站起来了,通向理想的道路因此而变得空前开阔。但是,由于旧中国留下的是“一穷二白”的底子,加之帝国主义的封锁和围堵,中国贫穷落后的农业大国地位短时间内难以改变。对此,毛泽东充满信心地指出:一穷二白,就像一张白纸,能写最新最美的文字,能画最新最美的图画。如今,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经济总量已居世界第二,国家的综合实力空前强大,中国人民逐渐富起来了,毛泽东的夙愿基本上得到了实现。然而,如按人均来算,我们离理想状态的“富强”仍然任重而道远。而今,中国人民正在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拼搏前行。
“民主”一词的现代释义来自西方,不过,在古代希腊,民主只是一种决策程序,即“投票”(vote)或“票决”,票决的结果以多数为胜出——这就是西方“民主”(democracy)的原始含义。近代给予“民主”一词以更多的附加值,如“主权在民”“人民当家作主”等等,这实为democracy的词根中本来没有的意义。“民主”在中国也是一个古老的词汇,然而其含义与西方迥然有异。如《尚书》所说:“天惟时求民主。”对此,历来有以下几种解释,一是“上天”为人民做主;二是“上天”为人民寻求一个“主”;三是“民主”相对“君主”而言,由民做主。无论是哪一层含义,在中国文化中,“民主”可以理解为“以民意为本”,如“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尚书·泰誓》),即是说:人民的意志、人民的愿望、人民的利益——“上天”都不能违背,“上天”也要顺从民意。这实际上意味着人民是真正的主人。因此,相对西方的“民主”,中国的“民主”实际上体现出一种“以民为本”的实质内涵。
西方的形式化民主由来已久,如古希腊的“四百人会议”或“五百人会议”等,实际上都是投票机构。古希腊民主规定只有公民才有投票的资格,但是,能取得公民身份的人只有城邦的自由民,大部分的劳动阶级、奴隶和妇女都被排除在公民之外。在中世纪,投票是“选帝侯”们“选帝”和基督教主教们选大主教的游戏,跟人民群众没有关系。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政治在形式上实行的中央集权制,但民本主义实质却被继承下来了。对此,18世纪的法国著名思想家魁奈就高度赞扬中国的“专制主义”,他说,中国的最高法律是“自然法”,中国的制度组织就建立在这种“明智与永恒的法律之上”,而“维护公共事务和直言敢谏的”谏官制度是中国所特有的,因此,跟西方相比,“暴君”在中国的文化土壤中是很难存在下去的,“残暴、固执的皇帝在中国历史上是很少见的,他们的政府不是一个残暴的政府,它的基本国体是完全独立于皇帝之外的。暴政在中国是遭憎恨的,一般说来,统治者坚持行使权力的方式完全与暴政相对立。他们时常自我提醒不要忽略自己的错误”。“可能没有一个国家,对皇帝的抗争能比在中国更为自由。”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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