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领导违纪功过不能相抵

校领导违纪功过不能相抵

24日教育部宣布对中国传媒大学陈文申、苏志武、吕志胜等8名领导干部的违纪处理决定后,中传校党委召开全体处级以上干部会,党委书记陈文申称,这是个惨痛的教训,强调要认清形势,适应常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昨天,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赵晖表示,接受处理的干部都为学校做出过重要贡献,但成绩不能掩盖失误,贡献不能替代错误。(11月27日《京华时报》)

十八大以来反腐没有绕过高校领域,2015年以来因涉贪涉腐“落马”的高校领导干部至少有25名,其中厅局级干部10余名。但像中国传媒大学这样的高校因为违纪就被集中查处的确实罕见。相对于贪污腐败这样的犯罪而言,领导违纪只能算是失误、错误,但是这些所谓的“过失”仍不能由过去的丰功伟绩来“买单”。

或许在成语词典里可以很容易地找到这样的词汇,如“功罪相抵”、“将功折罪”、“戴罪立功”等。这些词在笔者看来其实都是一些开脱之词,实际上是在找“历史”为自己脱罪。这些词汇在某些领导的潜意识里很有“价值”,以为自己曾经为国家出过力,为群众办过事,有这些“资本”做靠山即使犯点错也可以用“功劳”来弥补,说白了这是一种政绩观的严重扭曲。形成这种观念的主要原因是某些领导干部对从严治党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认识严重不足。要知道,成绩不能掩盖失误,贡献不能替代错误,无论是谁,只要触犯了党纪党规,就必然会受到查处。

常有人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没有苦劳也有疲劳”。确实如此,有的校领导将一辈子精力、心血倾洒在工作岗位、学校事业上,为学校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功与过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不可以混为一谈,更不能功过相抵。还记得今年9月9日,王岐山同志在会见外宾时指出,执政党对自身严格要求,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小错提醒、动辄则咎,坚持“高线”、绝不允许突破“底线”。“高线”是目标、是方向,是理想信念;“底线”是纪律、规矩,是“高压线”。领导干部做好本职工作,为国家出力这是坚持“高线”的分内之事,但是违规违纪就是突破“底线”,是绝对不允许的。

总而言之,校领导的功绩没有被磨灭,同时他们的过失也不会被忽视,因为成绩不能掩盖失误,贡献不能替代错误。中国传媒大学的“塌方违纪”也让我们深刻的意识到,必须要对高校的管理进行深度改革,树起制度的威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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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丹华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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