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白岂容颠倒

黑白岂容颠倒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是写在人民心中的,历史不容抹杀,也是抹杀不了的。一切否认侵略战争性质的言行,一切歪曲甚至美化侵略战争的言行,一切逃避侵略战争历史责任的言行,不论以什么形式出现,不论讲得如何冠冕堂皇,都是自欺欺人的。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我们隆重纪念这一伟大胜利,深切缅怀为国捐躯的民族英雄,努力营造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的社会氛围。然而,仍有一些抹黑英雄、洗白叛徒、为汉奸等反面人物翻案的奇谈怪论,它们干扰人们的思想意识,挑战民族的价值底线。对此,我们要进行正确判断和科学分析,揭示其实质和危害,防止其泛滥,消除其影响。

 一、一种历史虚无主义的“任性”

树大有枯枝,族大有乞儿。面对外敌入侵,总会有一些为“小我”舍“大我”、出卖祖国利益之人。中华民族历史上也曾出现一些汉奸,如秦桧、吴三桂、汪精卫等,这些人一直都是反面典型,遭人唾弃。然而今天,一些人打着“解放思想”的幌子和“学术研究”的旗号,任性解构历史、歪曲真相,公然为汉奸叫好、翻案。

只讲抽象的人性,不讲人的社会性。从抽象的人性出发是一些人裁剪历史、为汉奸辩护的基本手法。有人认为,说汉奸是自愿主动、心甘情愿地当日本人的傀儡和走狗,那是对普遍人性的错误理解。有人说,从对个体生命的尊重出发,汉奸的选择也不那么不可饶恕。这种言论忘记了一个最简单的事实,那就是个体生命不仅包括汉奸的生命,而且包括其他人的生命,如果是因为保全汉奸的个体生命而牺牲其他人的个体生命,那同样是对个体生命的不尊重。这种言论忘记了一个最简单的道理: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没有了国家,每个人的个体生命都将无法保全。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版第1卷第135页)就是说,根本没有什么抽象的人性,人是社会性存在物,离开了社会,个人根本无法生存和发展。

曲解传统,巧言辩护。中国自古是一个多民族国家,中华民族的发展壮大正是在各民族的交流和融合中实现的。有人据此认为,“汉奸”一词只是个狭隘的民族主义概念,岳飞、文天祥等被称为“民族英雄”实在不妥,而秦桧投降金朝,其实相当于促进中华民族的“历史大融合”。有人提出,中国一直缺乏国家观念和民族意识,划定民族的标准是文明而不是血缘,汉奸倒向日本其实是选择了“同文同种”,比选择满清更能代表中华文化的一方。还有人从传统文化的“实用主义精神”、爱好和平的传统来为汉奸辩护,认为中国传统文化中就有“识时务者为俊杰”、“天上的天鹅不如手中的麻雀”的处世哲学,中国人也一直不喜欢战争,从这样的哲学和传统来看汉奸的行为,也就不是不可理解的了。这些歪理邪说无疑曲解了传统,消除了国家和民族的概念边界,抹杀奴役侵略与被奴役被侵略的本质区别,无视传统文化中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情怀和“威武不能屈”的民族气节。

颠倒是非,反邪为正。为汉奸辩护的一个常见手法就是“发掘”汉奸身上所谓的“闪光点”,并加以放大,由此改变汉奸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有人说,爱国应该一致,方式不必求同,抗日论也好,和平论也好,都是爱国的表现,汉奸实际是“曲线救国”。有人说,汉奸投敌也不是没有原因的,他们是中国政府内部斗争的“牺牲品”。有人说,汉奸不是生来就是汉奸,汪精卫年轻时也是“热血青年”,曾谋刺摄政王载沣。有人则为汉奸政权涂脂抹粉,说什么伪满洲国是中国大陆第一个以建立现代法治国家为目标的国家。还有人宣称,殖民就是进步,殖民时间越长越先进,汉奸在客观上起到了促进历史进步的作用,等等。列宁曾经指出:“如果不是从整体上、不是从联系中去掌握事实,如果事实是零碎的和随意挑出来的,那么它们就只能是一种儿戏,或者连儿戏也不如。”(《列宁全集》第2版第28卷第364页)用汉奸的所谓“闪光点”为其翻案,就是把历史碎片化、孤立化、简单化,就是一种连儿戏都不如的胡言乱语,是一种“侵略有功,反抗输理”的殖民地文化论调,是一种“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唯心主义言论。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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