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法国主办的气候变化大会将从11月29号日持续到12月11号日,包括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美国总统奥巴马、俄罗斯总统普京等多位重量级的政治人物都出席了大会的开幕式,与会各国领导人在开幕式后授权各国谈判代表就巴黎协议开展谈判,本次大会预期将完成谈判,建立适用于所有缔约方的2020年后国际应对气候变化机制。
消除分歧寻求共识
从目前情况看各个国家态度还是具有建设性的,但仍存在分歧。一是现在已经有160个国家向联合国秘书处提交了各国的自主贡献方案,表明世界各个国家都在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采取行动,这是一个非常好的进展。但要想在这个会议成功达成协议,必须在建立在政治互信的基础上,对过去谈判的公约、议定书要认真落实。各国对自已的承诺必须兑现,比如,发达国家按照公约、议定书的要求,要率先大幅度减排。
二是对公正减排要进行界定并达成共识,这对于推动全球温室气体减排谈判来说至关重要。国际社会对减排有两种不同的主张。一方面的意见是人均平等排放原则,即无论所属国国籍、种族、肤色以及经济水平,每个人均拥有通过一定碳排放来提高生活水平的平等权利和通过限制碳排放来保护全球环境的平等义务;另一个方面的意见是差别原则,即在保证人类社会持续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这一条件下,允许不平等的减排安排,只要它有利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这两个原则分别界定了减排的标准与实现方式,旨在使高排放国家与低排放国家在历史累计排放和当前排放方面最终趋于人均一致。落实这一理念的适当减排方案,是基于工业化进程的动态二个趋同法。然而由于各国利益不同,在讨论中往往是各执一词,很难形成统一。发达国家更趋向差别原则,发展中国家更趋向人均原则,要想达成妥协,就必须作出让步。
六年前的哥本哈根会议,就是因为发达国家采取了不公平减排标准使会议受到了影响。比如,经济高速增长的中国已经超过美国成为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国,但在历史上,美国排放的温室气体最多,远超过中国,而且中国的人均排放量仅为美国的四分之一左右。从道义上讲,中国有权力发展经济、继续增长,增加碳排放将不可避免。而且工业化国家将碳排放“外包”给了发展中国家,中国替西方购买者进行着大量碳密集型的生产制造。作为消费国应该对制造产品过程中产生的碳排放量负责,而不是仅购买这些国家的产品。中国从1997年就签订了《京都议定书》,承诺在2012年前共同削减温室气体排放、并帮助脆弱地区应对变暖带来的灾害。中国已经从科学和社会发展等多方面认识到了气候变化的巨大影响,并且采取了积极的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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