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制定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5)

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制定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5)

五、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优势,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良好生态环境是人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省发展的重要优势。必须坚持绿色富省、绿色惠民,加快生态环境优势向经济社会发展优势转化,把我省建成具有影响力的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一)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发挥主体功能区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基础制度的作用。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完善主体功能区政策,重点开发地区提高产业和人口集聚度,农产品主产区建设农产品生产核心区。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加强土地用途管制,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推进“多规合一”,实现一个市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以市县级行政区为单元,建立由空间规划、用途管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差异化绩效考核等构成的空间治理体系。推进国家和省级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积极申报创建国家公园。

(二)全面实施生态建设工程。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推进绿色生态廊道建设,保护生物多样性,筑牢“两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深入实施“绿色贵州建设”行动计划,大力开展封山育林、植树造林,大力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发挥国有林场在绿化国土中的带动作用,大幅提高森林覆盖率,推进中心城市环城林带和城镇生态建设,大力开展生态县、生态乡、生态村创建活动。推进区域间横向生态补偿,强化激励性补偿,深化民族自治州生态补偿示范区建设。深入实施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三位一体”规划,建设国家石漠化综合治理示范区。

(三)全面加强环境治理和保护。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强化环境保护问责,引入第三方评估,形成政府、市场、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按照“建、管、改、治”要求,围绕城镇、园区、企业等重点领域和煤、磷、电、酒等重点行业,强化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水生态保护,严格保护赤水河、锦江水质,强化水污染防治,全面推进工业废水和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加强乌江、清水江、南北盘江等流域污染防治,实施八大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组织实施好草海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工程,积极争取国家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和资金。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加强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稳定提高全省空气质量。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和耕地质量保护,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改善土地资源质量。支持各地申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加大环保执法司法力度,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全面推行循环低碳发展模式。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能源技术创新,优化能源结构,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加快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等开发利用,争取国家支持核电项目开发。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推进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减少单位产出物质消耗。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再生资源回收的衔接,推进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促进资源再生利用,支持六盘水市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加快建设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和园区。推进交通运输低碳发展,实行公共交通优先,加快轨道交通建设,鼓励自行车等绿色出行。积极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园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基地建设。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动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服务业水平显著提高,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

(五)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坚持节约优先,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落实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三条红线”,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建设节水型社会。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调整建设用地结构,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争取国家在我省开展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大力弘扬生态文化,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在生产、流通、仓储、消费各环节落实全面节约,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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