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政府指导价变成“诱导价”(5)

别让政府指导价变成“诱导价”(5)

【启示与思考】

政府出台指导价的初衷无非是为了杜绝商家层出不穷的价格欺诈、坑蒙拐骗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三亚市物价局出台的对宾馆和饭店的政府指导价无疑是“隔靴搔痒”,针对性不强不说,恐怕还会助长当地旅游高峰期间宾馆、饭店的涨价之风,道理不难明白,5、6千元一夜的房价和350元自助早餐的最高限价远远超出了普通宾馆、饭店的消费标准,设高不设低的最高定价,其实更多体现的是政府监管部门的一个姿态,与实际操作情况大相径庭,更勿论制止不法商户的欺诈、宰客行为了。

政府指导价是计划时代的产物,在高度市场化的今天,搞价格政府指导实在不合时宜,但迫于形势所需,如青岛“天价虾”事件、三亚“宰客门”,都可谓欣起轩然大波,引发舆论一片哗然,针对政府部门监管不力的指责也铺天盖地,可以说:三亚市物价局对宾馆、饭店出台政府最高指导价,是迫于舆论和现实情况的无奈选择。

不可否认,三亚对该市食宿费出台“最高限价”的规定,出发点肯定是好的,是为了防止有人宰客。但出台这样的规定应该慎之又慎,既要符合游客的利益,又要防止商家有空子可钻。实际上,不管是什么样的宾馆、饭店,什么样的档次就有什么样的价格标准。这些宾馆、饭店、酒楼的收费标准,物价部门应该核准过,不管是旅游旺季还是淡季,不管是旅游城市还是普通城市,商家只要按物价部门核准的价格执行就行了。商家如果超出了核准的标准,那就是违规,超出了一定的比例就是宰客。

因此,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政府部门,如果有作为,想作为,就应该对本市的食宿价格严格核准,并向社会公开,并监督执行,对乱收费、乱涨价的行为必须严肃查处,而不是以不切实际的所谓“最高限价”来怂恿一些商家明着“宰”客,迷惑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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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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