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加快实现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3)

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加快实现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3)

——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军答本报记者问

让各方面都有获得感的改革方案

记者:我们注意到,《方案》体现了以纳税人为中心的宗旨。那么,在具体举措上,本次改革将主要给纳税人带来哪些有“含金量”的实惠,让纳税人有更多获得感?

王军: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要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方案》充分体现了这一要求,推出一系列创新服务举措,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让纳税人获得更规范的服务。要在全国范围内实现服务一个标准、征管一个流程、执法一把尺子。这将彻底改变长期以来一个地方一个规矩,国税、地税有所不同,新老局长间差异较大的局面,让税务人服务更规范、使纳税人办税更顺畅。

二是让纳税人获得更便利的服务。将推出办税便利化一系列“组合拳”,例如:加快推行办税事项同城通办,2016年基本实现省内通办,2017年基本实现跨区域经营企业全国通办,让纳税人异地办税与异地取款一样便利。

三是让纳税人获得更高效的服务。国税、地税合作将按照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的要求,进一步提速提质提效。例如:2016年实现“前台一家受理、后台分别处理、限时办结反馈”的服务模式,让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2017年实现国税、地税联合进户稽查,切实解决对纳税人“两头查”的问题。通过国税、地税无缝对接的合作,带给纳税人无缝衔接的服务。

四是让纳税人获得更放心的服务。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健全纳税服务投诉机制,让纳税人和全社会更加便利地监督税务人的权力,以更好地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让纳税人办税更加放心、更受尊重。

总之,《方案》在便民利民上的改革举措,具有很高的“含金量”。税务部门需要做的就是不折不扣地将这些“含金量”转化成纳税人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记者:在您看来,此次改革在推进税收服务国家治理方面有哪些亮点?

王军:税收一头连着纳税人,一头连着国家。在让纳税人有更多获得感的同时,《方案》强调进一步增强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这是中央文件第一次从国家治理高度肯定税收作用并作出专门部署。因此,更好服务国家治理,是改革的另一大内容。这主要体现在夯实基础服务和拓展“增值”服务两个方面。

夯实基础服务,重点是通过转变征收管理方式,提高税收征管效能,既体现治理能力的不断提升,又增强国家治理的财力保障。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对税收制度提出了“征管高效”的要求,这在《方案》中得到了充分落实。例如,对纳税人实施分类分级管理,提升大企业税收管理层级,建立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加强对高收入高净值纳税人风险分析,深化税务稽查改革等。这将改变过去“眉毛胡子一把抓”的无差别管理方式,使管理更具针对性、实效性。再如,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将为税收征管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其中,增值税电子发票,更是税收征管领域的一场革命。通过对发票票面信息实时进行全面的电子采集、监控和比对,将为告别纸质发票、根治假发票这个常见病、多发病乃至顽疾奠定基础,大大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和国家治理能力。

拓展“增值”服务,主要是深度挖掘利用税收数据信息这座“金山银库”,更好地服务宏观经济决策和社会管理。例如,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建成国际先进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推行增值税电子发票所汇集的海量税收数据和纳税人交易信息,将更好地发挥税收作为经济活动“晴雨表”的作用,为国家宏观经济决策提供及时的、全面的、准确的依据。拿增值税电子发票来说,由于发票记录了每个纳税人每一笔开票信息,数据量庞大、覆盖面广泛,且具有颗粒度低、真实度高、连续性强等特点,是税务部门独有的“金山银库”,可以用来进行最大精细度的货物流向、流量、变化等分析,从而充分及时准确反映一个地区、一个行业乃至全国经济运行的总量和结构发展变动情况。再如,通过完善诚信纳税机制,加强纳税信用服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有利于改善社会管理与服务。一个很有意思的例子是,纳税信用可成为商业银行为企业发放信用贷款的重要依据。今年7月开展银税互动以来,到11月底全国商业银行利用税务部门提供的信息,共为纳税信用好的7.6万户企业提供信用贷款1300亿元。这既使银行节约了成本,减少了风险,又让纳税人减少了麻烦,及时获得了贷款。此举受到了国务院领导同志的肯定和表扬。改革将大大拓展这方面的功能作用。

记者:《方案》提出“树立大国税务理念”,这一理念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

王军:2014年11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澳大利亚布里斯班举行的G20领导人峰会上提出:“加强全球税收合作,打击国际逃避税,帮助发展中国家和低收入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这是我国最高领导人首次在国际重大政治场合就税收问题发表重要意见。李克强总理多次指出,要大力推进国际产能合作,使中国企业大踏步走出去。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既着眼于国内税收,也着眼于国际税收。《方案》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的要求,提出树立大国税务理念,扎实推进四个方面的改革。

一是积极参与国际税收规则制定,重点是提升我国在国际税收领域的影响力和话语权。我国将于2016年上半年承办国际税收征管论坛(FTA)第10届大会。这是在我国举办G20领导人会议的一个配套项目,也是国际税收征管领域合作范围最广、层次最高的对话平台,必将有效提升我国税收国际影响力。类似这样的活动,特别是国际税制改革的讨论会和推进活动,我们都将积极参与并着力提高话语权,既为发展中国家谋利益,也积极维护我国税收权益,更注重共同推动国际税制和征管改革。

二是不断加强国际税收合作,重点是推动建立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税收关系。其中,积极开展对外税收援助,帮助发展中国家和低收入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体现了我国在国际税收领域的责任担当。我们已在这方面做了些尝试,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做好这方面工作的步伐。

三是严厉打击国际逃避税,重点是维护国家税收权益。主要包括构建反避税国际协作体系、完善全国联动联查机制、健全跨国企业税收监控机制三个方面。对跨国避税、企业“灰色利润”零容忍,打击跨国公司或高收入个人利用各国税制差异和税收信息不对称,向避税港和避税地转移利润或者隐匿收入以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维护国家税收权益和世界税收秩序。

四是主动服务对外开放战略,重点是更好地支持企业走出去。主要包括加快国与国之间税收协定谈签和修订,特别是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尚未签署税收协定国家的协定签署,以及加快与我国有产能合作国家的协定谈签;探索推进在我驻主要市场经济国家、走出去重点国家使领馆和国际组织派驻税务官员,更好地为走出去企业提供境外税收政策咨询、涉税争端解决等服务,使税收服务紧跟对外开放步伐、紧贴企业走出去需求。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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