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加快实现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

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加快实现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

——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军答本报记者问

全景式、立体化、多维度的改革内容

记者: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所涵盖的内容非常广泛。本次改革的重点体现在哪些方面?

王军:《方案》共包括六大方面主要改革任务,涉及31类改革事项。我理解,可概括为“六个好”,即进一步“分好工”“服好务”“管好税”“合好作”“治好队”“聚好力”。

“分好工”就是理顺征管职责划分,着力解决国税、地税征管职责交叉以及部分税费征管职责不清等问题。

“服好务”就是创新纳税服务机制,着力解决纳税人办税不便利等“痛点”“堵点”问题。

“管好税”就是转变征收管理方式,着力解决税收征管针对性不强、时效性不高问题。

“合好作”就是深度参与国际合作,树立大国税务理念,着力解决对跨国纳税人监管和服务水平不高、国际税收影响力不强等问题。

“治好队”就是优化税务组织体系,着力解决机构设置、资源配置与税源状况、工作要求匹配不够科学、不够合理等问题。

“聚好力”就是构建税收共治格局,着力解决税收社会环境不够优、诚信纳税意识不够强等问题。

这六大方面的改革任务相互关联、相辅相成。目标是到2020年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现代税收征管体制,降低征纳成本,提高征管效率,增强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提高中国税务在国际上的影响力,确保税收职能作用充分有效发挥,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

记者:随着营改增逐步推进,会出现国税征管工作量加大而地税征管工作量减少的问题,如何把握《方案》提出的理顺国税、地税征管职责划分的改革要求?

王军:理顺国税、地税征管职责,是机构分设的基础,也是深化合作的前提。《方案》对此作出的改革安排,有三个突出特点。

一是动态优化。理顺国税、地税征管职责划分,是随着财税体制改革推进而动态调整的过程,并非一蹴而就。营改增以来,的确出现了国税部门征管工作量加大而地税部门减少的现象,但随着环境保护税和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推进、房地产税改革的实施,地税部门征管工作量将会呈明显增加的态势。

二是便利征纳。按照《方案》安排,改革实施到位后,中央税、地方税和共享税的征管职责将会更加清晰,目前一些税种“两家管”的问题将得到解决。同时,国税、地税可以互相委托代征有关税收,既有利于方便纳税,也有利于方便征管。

三是税费联动。《方案》明确将一些依法保留、适宜由税务部门征收的非税收入项目,改由地税部门统一征收,既有利于提高征收效率、节约行政资源,也有利于减少税费多家征管给纳税人带来的不便。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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