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老百姓满意的法治政府是什么样的?

让老百姓满意的法治政府是什么样的?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对老百姓而言,这份《纲要》意味着什么?它将在未来五年带来哪些切实改变?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

《纲要》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中国青年报:让老百姓满意的法治政府应该是什么样的?《纲要》强调的目标是否能满足这一期待?

马怀德:老百姓的第一个期待,是对政府职能和权限要有所要求,比如政府的职能设置要科学,政府享有的权力和责任要法定,用立法的方式明确政府的职能和权责范围。老百姓希望的政府不是万能政府,也不是全能政府,更不是没有权力边界的政府,而是一个依法行政的政府,所有活动都应该纳入法治轨道。

第二个期待是希望政府在实施执行法律时,能够严格、规范、文明、公开、公正。老百姓希望看到一个透明的、规范的政府权力运行过程,能够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老百姓。

第三个期待是廉洁。政府现在反腐败,目的是为了规范政府的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如果政府不廉洁,百姓一定会不满意,并会质疑它的合法性和公信力。十八大以来,我们在反腐败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已形成了不敢腐的局面,下一步是形成不能腐、不想腐的局面。

此外,老百姓还希望政府是一个高效率的政府。政府如果不作为、慢作为,不履行政府职责,特别是不提供应有的公共服务职能,老百姓自然就会对政府有质疑。

同时,老百姓还强调政府必须是守法诚信的政府,不能出尔反尔,变来变去。只有政府讲诚信,社会才能讲诚信。

对法治政府的定义,是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这次《纲要》再次进行了重申。应该说,这是和老百姓的期待相契合的。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纲要》还明确了法治政府的衡量标准,使抽象的目标更具体。《纲要》提出七大标准,即“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备,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宪法法律严格公正实施,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人民权益切实有效保障,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这些标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对法治政府的剖析和量化,老百姓可以用这个标准去判断法治政府是否建成。

中国青年报:党的十八大把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确立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在此时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有何意义?

马怀德:2004年,国务院曾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在这份纲要中,首次提出了用10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到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志之一。十八届四中全会又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因此,为了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也为了切实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中共中央、国务院专门印发了这次《纲要》。

《纲要》的亮点非常多,目标更加明确,衡量标准更加具体,基本原则也比较清晰,具体的任务和措施也更接地气。

中国青年报:与2004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相比,此次《纲要》有何不同?

马怀德:一是背景不同。目前,法治政府建设已经进行了10多年,总结出了一些经验,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所以,此次《纲要》是从建设法治政府这一目标导向出发,从现在法治建设面临的问题出发,来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是重视程度发生很大变化。2004年的纲要,实际上是一个政府系统内部的纲要。但此次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共同印发,体现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也体现了中央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高度重视。特别是在《纲要》的保障措施里,明确提出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做第一责任人,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实际上是说,法治政府建设不光是政府部门的事,它涉及全局,涉及党的建设,涉及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所以要摆在这样的高度去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

三是此次《纲要》吸收并体现了十八大以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些新理念、新认识、新目标。十八大提出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三中、四中全会又提出一系列具体举措。在这些新要求下,法治政府建设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更为凸显。此次《纲要》的出台,正是为了落实这些新要求。同时,它也将十八大以来的重大改革举措和新的理念,上升提炼成具体的制度,并提出了相应要求。

四是保障措施更加明确。法治政府建设既是目标,同时也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难就难在大家都知道这个目标很正确、很重要,但如何推进实现这一目标,缺乏有效的路径。这次《纲要》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各个方面的任务、措施,特别是最后的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上,还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当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到领导班子的考核评价体系后,就会对领导班子有硬约束。

中国青年报:为实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纲要》将发挥什么作用?

马怀德:法治政府建设已经进行了10多年,无论是制度建设、法律法规的实施,以及依法行政观念、能力的提升方面,都积累了一些经验,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比如制度还不完备,虽然有了依法行政的制度体系,但有些领域的制度还不完善。

二是法律的执行、实施也还存在比较明显的问题,甚至可以说是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一个短板。有的领域有了法律法规,有了制度,但是落实不好,实施不到位,老百姓感受不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效。这说明光喊口号是不行的,得落实,而落实要有相应的机制保障。问责不到位,激励也不够,导致“有法律无法治”,所以形成不了法治状态。

三是政府在预防、化解和处置社会矛盾方面,还没有非常成熟的制度体系,也没有很丰富的经验。有些社会矛盾依然处于“人治”的解决过程中,这是无法长久持续进行的。一个社会有矛盾不可怕,可怕的是预防、解决矛盾的途径和渠道缺乏制度化的安排。比如信访不信法,就是缺乏制度化解决社会矛盾的结果。

四是依法行政的观念不强,意识不强,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能力不强。此外,还有执法存在不规范、不严密等问题。

解决每个问题,都需要具体的制度安排。这次《纲要》就是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时间表、路线图。要把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的这些问题,在五年之内逐一得以解决,最终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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