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国企三项制度改革需以外促内(2)

深化国企三项制度改革需以外促内(2)

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国企薪酬制度

一是完善国有企业的工资总额管理。给予企业在工资总额管理上有更大的灵活空间,尤其要放宽或下放竞争类企业的工资总额管理。目前,一些地方在放开竞争类企业工资总额管理上已有很多探索,下一步要总结经验,加强推广。

二是加快制定国企负责人薪酬改革配套制度。作为国家深化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配套文件,应尽快出台股票期权、岗位分红权、员工持股等中长期激励政策,激励并约束企业负责人能够着眼于长期效益,实现企业长远发展。

三是对不同类型的企业要选择不同的考核方式。对垄断性、公共性企业要强化政府指导和监督,采取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的考核办法。对竞争类企业,要侧重经济效益考核。

四是突出抓好国有企业规范的董事会建设,依法落实董事会的战略制定、业绩考核、薪酬管理和经理层选聘等方面的职权。对董事会的考核要以战略和决策为考核目标,经理层以经营业绩为考核目标。

加快推进垄断行业的市场化改革

垄断地位阻碍了企业的市场化经营,企业没有竞争压力,没有持续提升企业效率的动力,劳动、人事和分配三项制度也因此而僵化。中国国电集团近期再次全面启动三项制度改革,原因就是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推进,发电企业竞争环境越来越市场化,企业需要建立更加适应市场竞争形势的劳动用工、人事和分配制度。未来要加快推进垄断行业的市场化改革,能够引入竞争的环节要尽早放开,尽快形成市场竞争格局。不能引入竞争的环节也要加强行业监管,推行模拟市场竞争,并通过引入第三方和社会评价机制,促进处于垄断环节的企业不断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

继续推进自上而下的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

以老国企、垄断性公益性企业、一级企业为重点,继续推进自上而下的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优化设置岗位,强化岗位管理,建立竞争择优、责任到人、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规范企业用工,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形成企业与员工在权利义务上的对等关系。细分岗位价值,合理设定薪酬结构,加强员工贡献和绩效考核,形成员工个人收入与企业效益、个人贡献密切挂钩的分配机制。

(作者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所长助理、研究员)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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