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既坚持又创新的态度认识劳动价值论(2)

以既坚持又创新的态度认识劳动价值论(2)

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须坚持,但属于商品的范畴应当扩大

劳动价值理论在第三产业是否发生作用的关键,是这些产业里的“服务产品”是不是商品。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服务产品”这种商品同样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作为使用价值,它同样能够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也是一种“物”,与一般商品不同的只是,这种商品是非实物形态的劳动成果,它的使用价值的消费过程同时也是生产过程。作为价值,它同样凝聚着人的活劳动。

当然,马克思在开始分析商品两重性进而分析劳动两重性时,确实没有把“服务产品”当作商品。他说,“商品首先是一个外界的对象,一个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但这种有用性不是悬在空中的。它决定于商品的属性,离开了商品体就不存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47—48页)。马克思之所以这样认识商品,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马克思是运用抽象的方法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作为一种抽象,他撇开了非实物形态的商品,从人们看得见摸得着的产品开始。二是在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占统治地位的社会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第三产业远没有今天这样高度发达。但即使在那时,马克思也不是没有意识到“服务产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曾提过“不以物品资格但以活动资格供给的特别的使用价值”“哀歌的使用价值”“未来音乐的创作家”生产的使用价值等(《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464页;《剩余价值学说史》1949年版第1卷,398页;《政治经济学批判》第12页)。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把“服务产品”列为商品的范畴,也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一方面,有利于深化对马克思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认识,进一步证明劳动价值理论仍然能够解释现阶段我国的经济现象,为第三产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推动和促进我国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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