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4)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4)

四、共建共享,保障民生,加快建设和谐宁夏

实施富民共享战略,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把西海固地区作为主战场,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保基本、补短板、兜底线,统筹解决就业、教育、医疗、文化、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实现全区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不让一个群众在小康路上掉队。

(一)实施脱贫攻坚工程。

发展生产脱贫一批。大力推进产业扶贫,开展“百企千村万户”龙头企业带动扶贫行动,支持发展与农户增收关联度高的特色优势产业,拓展信息、电商、光伏、乡村旅游、慈善等新型产业扶贫,实现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推进六盘山旅游扶贫试验区建设。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引导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业,鼓励有条件有能力的贫困群众自主就业创业,依靠自己的双手实现就地脱贫,由农民变商人、变工人、变市民。

易地搬迁脱贫一批。巩固提升“十二五”移民工作成果,完善配套设施、产业发展、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设立生态移民产业扶贫担保基金,帮助移民发展生产,实现搬得出、稳得住、管得好、逐步能致富。拓宽移民安置途径,通过劳务移民、插花移民等安置方式,引导西海固地区就地脱贫难度大的贫困人口,到城镇、园区和沿黄地区就业创业。加大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力度,创新生态资金使用方式,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员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研究解决好自发移民问题。

发展教育脱贫一批。实施贫困人口技能致富计划,实行川区城市优质学校同山区学校结对帮扶政策,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通高中全部免除学杂费,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全部接受职业教育,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所有贫困户技能培训全覆盖。

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健全兜底扶贫政策,推动贫困地区农村扶贫线和低保线“两线合一”,逐步把低保线提高到扶贫线标准,把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因病致贫返贫的贫困人口提供医疗救助保障,确保贫困人口应保尽保。

加大金融扶贫力度。坚持把金融扶持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建设全国金融扶贫试验区。以争取中央支持、自治区财政投入为主,推进财政资金与银行、保险、担保等资金联动扶贫。全面实施“金扶工程”,推广村级互助担保基金和农村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工作,鼓励金融机构增加扶贫项目信贷资金投入,支持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贫困户提供免抵押、免担保扶贫小额信贷,由财政给予贴息支持。

完善扶贫推进机制。继续实施整村推进,提高基础设施到村、产业扶贫到户、培训转移到人、帮扶责任到单位“四到”扶贫实效,强化脱贫工作责任,实行严格评估,建立反映客观实际的贫困县、贫困户考核退出机制,实行逐户销号,做到扶贫到根、脱贫到人。深化闽宁协作、定点扶贫,鼓励支持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扶贫开发,建立社会扶贫信息平台,实现社会帮扶资源和精准扶贫有效对接。

(二)实施城乡居民增收工程。

实施大众创业行动。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和服务体系,加强创业培训,打造一批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创新创业孵化服务平台,推动与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融合发展。降低创业门槛,加强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建设,培育和扶持创业主体。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支持建设大学科技创业园。实施返乡人员创业行动计划,带动大众创业。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带动科技人员创业。

实施就业优先行动。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着力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问题。转变职业技能培训方式,实施精准职业技能培训。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度,完善技术工人职称评定制度。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对新生代农民、失学青少年、失业人员、转岗职工、退役军人以及有培训愿望的劳动者进行免费职业培训,托底帮扶就业困难人员。继续实行政府购买公益岗位制度。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稳定增长机制,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最低工资增长机制。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加强部分行业可能出现的规模性失业监测,制定预案。落实好援企稳岗、社保补贴、税费减免等政策,加大再就业支持力度。

实施农民增收行动。实施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农村服务业发展,引导农民向二、三产业转移,稳步提高农民家庭收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有效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完善农民收入增长支持政策体系,确保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速。

(三)推动“两个文明”协调发展。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建立倡树社会新风正气的制度保障,用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汇集力量。深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深化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传承中华传统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使之成为全区各族人民的共同价值追求和精神动力。

加快文化事业发展。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重大文化工程,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型媒体融合发展,打造一批新型主流媒体,增强主流媒体传播力、影响力。实施文化精品创作工程,发展优秀民族文化,繁荣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事业。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建设一流新型智库。实施“书香宁夏”工程、“农村广播村村响”工程、全民科学素质提升工程,倡导全民阅读,普及科学知识。实施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积极推进西夏王陵、丝绸之路宁夏段等申遗工作。

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加大文化产业投入,构建文化产业体系和文化市场体系。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做大做强骨干文化企业,扶持中小微文化企业。发展文化创意、游戏动漫、数字出版等新型文化业态,打造银川世界电子竞技之都,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推进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将其打造成为新的支柱产业。

(四)实施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教育优先,加大教育投入,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公办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奖补机制。推进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增加普惠性幼儿园供给。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实现全区所有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巩固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成果,提高普及水平,推动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到2020年全区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

打造西部职业教育高地。实施职业教育特色专业培育计划,适应我区产业发展需要,优化学科专业布局,打造一批具有宁夏特色、西部领先的品牌专业,培养更多的实用型、技能型复合人才。支持职业教育园区建设,建立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教育资源共享机制,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提高高等教育发展质量。实施高等教育创新提升计划,加强高等院校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建设若干个优势学科和重点专业,引进培养一批全国有影响力的名师。分类推进部分普通本科院校向应用型转变。

促进教育公平。加快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办学条件,教师、设备、图书、校舍配置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加强教师队伍特别是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城乡校长、教师交流,县域内教师培训全覆盖。办好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进一步完善助学资助体系。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深化中小学素质教育,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落实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制度,推进教育信息化,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积制,畅通继续教育、终身学习通道。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

(五)实施健康宁夏建设工程。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行医疗、医药、医保联动,推进医药分开、管办分开,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卫生医疗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破除“以药补医”逐利机制,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完善科学补偿机制,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维护公立医院公益属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区内异地就医费用即时结算。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健全药品集中采购、供应保障体系。支持中医药、回医药发展。

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和功能定位,健全上下联动、衔接互补的医疗服务体系,实现标准化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全覆盖。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试行政府购买社区卫生服务、上级医院对口支援、托管基层医疗机构,推行县乡村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探索实行医师多点执业,加强基层全科医生培养和职业化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建立上下联动、分工协作的分级诊疗制度,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先诊疗后付费”模式在基层全覆盖。建立全区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开放共享,完善远程医疗网络体系。推进非营利性民营医院、公立医院同等待遇。提升医疗质量安全,实现医疗服务临床路径全覆盖。完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逐年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保障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公平均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城市建设,建立城乡居民普惠性健康体检制度和电子健康档案,推进健康教育,加强以防病为主的健康管理。推广全民健身计划,城乡主要公共场所免费安装健身设施,农村居民每户免费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加强传染病、地方病等重大疾病综合防治和职业病危害防治。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宁夏户籍育龄妇女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免费分娩。提高生殖健康、妇幼保健、托幼等公共服务水平。

(六)实施社会保障提标工程。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五险合一”经办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推进社会保障扩面提标,扩大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提高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低保对象补助标准。推进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实现全区社会保险自由转移和无缝对接。强化社保基金监管。完善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全面完成农村危窑危房改造和消除土坯房任务,让群众住有宜居。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规范城乡低保管理,统筹城乡“三无”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分类救助、临时救助制度,开展“救急难”综合试点,使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急难有救,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情发生。加快慈善事业法治化进程,建立健全慈善事业监管机制,推动慈善事业创新发展。

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统筹推进留守妇女儿童关爱服务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完善残疾人福利补贴制度,保障残疾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

(七)巩固发展民族团结大好局面。

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巩固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提升民族事务依法治理能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培养。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切实维护我区现有宗教格局,加大爱国宗教人士培训培养力度,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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