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和公平让流动者心有所“泊”

用法治和公平让流动者心有所“泊”

国家卫计委发布的《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5》显示,我国流动人口规模到2014年增长到2.53亿人。预计到2020年,我国流动人口将增长到2.91亿人。这意味着目前全国每5到6个人中,就有1个是流动人口。“漂”在他乡,心何以“泊”,2亿多流动人口,是城市建设不可缺少的力量,亟须纳入制度关怀的视野(据1月6日《人民日报》)。

毋容置疑,现代的城市光鲜靓丽,各项基础设施和市民群众的社会保障及福利待遇等也都有了很大改善,这一切发展的背后,无不渗透着广大外来工的辛勤汗水,甚至是以牺牲广大外来工和流动人口各种福利保障的代价换来的。无论是北上广这样的一线城市还是最普通的小县城,本地常住户籍市民所享受的各种福利保障都明显会优于外来工,这种户籍之间的差异尽管随着居住证制度的推行有所改善,但由于落实标准和执行力度的不一,外地人与本地人在具体享受的待遇方面,依然存在诸多不公平之处,可以安身、无法安心依然是广大流动人口在各个城市所共同面临的实际问题,而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源一是需要完善的法治,而是需要政策制度的公平。

其实,在跟很多普通外来工的交流中就不难发现,很多来自农村的外来工人员,尽管逢年过节他们都有亟不可待的回乡心理,但也仅局限于过年过节,这些传统节日一过,他们立即就会再次进入城市,而进城的原因也不完全都是急于工作,更多则是倾慕于城市的生活和环境。改革开放这么多年来,虽然很多农村生活面貌有了不少改善,但城乡之间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及各种福利保障的差异还是非常明显,尤其是法制建设在很多边远农村还相对比较薄弱,这也促使不少农村居民宁愿选择在城市之间流动过年过节回乡,也不愿意长期居住农村。

然倾慕于城市并不意味着就能够在城市里安身立命,尽管户籍改革的步子加快,居住证的全面推行,不少城市如北京一样实行了“积分落户”,但实际上只要设置的门槛就没有公平可言,不但居住证与本地户籍居民有差距,即便是积分落户的居民,在不少政策待遇的享受上也非完全一致。这种不合理的限制如果在户籍改革过程中不能逐步消除,外地人的流动人口标签就不能彻底摘掉,城市就很难有外来流动人口的“泊”心之地。而且从现实情况看,在国家快速推进城镇化建设大方向已经明确的情况下,各地不仅步子迈得快慢不一,所走的路子也各不相同,甚至不排除有故意“绕弯子”现象。

法治不只是现代化城市的标志之一、保障之一,也应当是现代农村文明建设和制度保障的重要标志,相比起城市,很多农村除了基础设施等硬件比城市发展滞后以外,法制建设和制度保障更落后于城镇,我们推进城镇化建设,并不是以牺牲农村发展来追求片面性的城镇化。相反,更应当加快农村各项事业发展来增进人口健康合理的流动,不但让城市里的流动人口心有所“泊”,也应当为农业规模化种植所带来的农村流动人口创造“泊心”之地。推进城镇化建设只是解决农村富余人口合理进入城镇就业安居的一种手段,最终目的是实现全面法治和有共同公平的制度保障。

完善和落实法治是推动城镇化建设的有力保障,公平是推动城镇化建设制度设计的必须,也是心有所“泊”的前提。因此,国家和地方政府在制定推出与城镇化相关的政策规章时,都应当将流动人口与常住户籍人口之间的待遇“公平”作为立“规矩”之本。最终形成全国一盘棋,让共和国的公民在国家任何一个城市和农村既能安身又能安心。显然,这才是我们所追求和实现的目标所在。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佘小莉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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