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农村公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年9月15日起施行。《条例》旨在推动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适应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需要。农村公路是服务农业、农村、农民的公益性基础设施,推动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是广大农民通往幸福生活的必由之路。我们要提高路网质量,加强管理养护,强化安全保障,让农村公路串起幸福生活。
陕西省汉中市佛坪县的乡村公路(2024年6月10日摄)。新华社发(高宁 摄)
提高路网质量。据悉,截至2024年底,我国农村公路总里程已达到464万公里,占全国公路总里程的84.5%。越织越密的农村公路网络,使得农村地区出行难题得到历史性解决。然而,破解出行难题仅是迈向幸福生活的第一步,要让公路切实串起广大农民幸福生活,还须在公路“量”增长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路网质量。要推动路网提档升级、优化结构。路网密度不足的偏远山区、边疆地区等,要根据实际需要有序推进路网延伸,提高通达水平。不符合最低技术等级要求的公路,要升级改造为符合技术等级要求的公路。要因地制宜、因路而异,农村公路建设所选用的具体技术等级和主要技术指标,应根据其功能定位,结合地形条件、预计交通流量等因素确定,切忌大而化之、千篇一律。
加强管理养护。农村公路不能“重建轻管”“重建轻养”。既要建好,也要管理好、养护好。我国农村公路线路长、分布广,做好管理养护,难度很大。管理养护是长期性的,要完善管理养护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为避免建设工程重型载货汽车将农村公路作为施工便道等造成农村公路损坏等情形,建设单位要与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协议,采取合理规划行车线路、加固改造通行路段等有效防护举措。根据需要可在农村公路沿线设置相应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县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公路的日常养护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动员吸引沿线农村居民积极参与。要统筹用好公路管理养护领域公益性岗位,优先吸纳就业困难人员。
强化安全保障。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安全是幸福的底线。夯实公路安全保障,就是托举幸福生活。当前,我国农村公路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短板和薄弱环节,安全保障亟需加强。我们要树牢问题导向,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农村公路日常巡查,发现公路坍塌等影响安全通行情形时,要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尽快组织修复。以农村公路急弯陡坡、平交路口、桥梁隧道、临水临崖、穿村过镇等路段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加强公路应急保障和防灾抗灾能力建设,严格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灾害监测预警等方面责任。对公路沿线居民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爱路护路宣传教育,增强农村居民的道路交通安全和爱路护路意识。 (宣讲家网 靳仔囡)
作者单位:北京市永定门接济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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