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自贸区战略促进可持续发展(2)

以自贸区战略促进可持续发展(2)

我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发展历程

自从2005年我国与智利签订第一个自由贸易区协定以来,到目前为止,我国已与东盟、新西兰、新加坡等12个国家签署了自贸区协定。总结起来,早期和我国签署自贸区协定的国家有以下几个特征。一是贸易伙伴要承认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二是贸易伙伴主要出口自然资源和农产品,一般包括投资条款,以推动资源开发上的合作;三是谈判对手一般不是贸易集团,而是某一区域贸易集团的成员;四是贸易伙伴一般在贸易上依赖我国,而我国对其依赖少。

进入21世纪后,美国极力推动亚太自由贸易区(FTAAP)的建设,计划到2020年建成亚太自贸区。与此同时,亚洲经济一体化也出现加快的势头,中国、日本、韩国相继与东盟签订自由贸易协定,10+3的一体化模式出现;随后,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也与东盟签订了自贸协定。

为了顺应变化的国际形势,2007年10月举行的党的十七大首次提出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将自贸区建设提升到国家战略层次。2012年11月举行的党的十八大又进一步提出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主张。2013年11月举行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以周边为基础,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此次公布的《自贸区战略》又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基础上,将我国自贸区战略目标进一步表述成“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自贸区战略》明显突出了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在我国自贸区网络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明确了推进自贸区建设的先后步骤。优先与推进产能合作相结合,形成始于周边、跨越“一带一路”的大市场。在此基础上,构建我国同金砖国家、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的自由贸易区,并考虑与主要区域贸易集团和部分发达国家市场对接。这些为我国未来自贸区的发展,制定了较为清晰的路线图。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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