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开放发展引领全方位对外开放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对未来一个时期对外开放作出了总体部署。我们要牢牢秉持开放发展理念,以世界眼光审时度势,在全球范围谋篇布局,为发展注入新动力、拓展新空间。
一是优化对外开放战略布局。从区域布局上,将地区开放与“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有机结合,形成对外开放新支点。支持沿海率先建成国际化营商环境,培育全球一流的先进制造基地,构筑辐射东北亚、面向亚太的开放门户。以新一轮对外开放助推西部大开发、东北全面振兴、中部崛起,建设新的战略纵深和开放腹地。从贸易布局上,调整优化贸易结构、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推动外贸向优质优价、优进优出转变。从投资布局上,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扩大服务业和制造业对外开放,优化区域和产业布局。鼓励企业“走出去”,支持和引导企业以全球视野配置资源,培育一流的国际化企业,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品牌。
二是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进贸易便利化各项改革举措,健全贸易摩擦应对机制。通过自贸试验区等开放型经济综合试点试验,进一步探索体制创新路径。对外资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制定外资基础性法律。完善境外投资管理体制,健全对外投资促进政策和服务体系,构建海外利益保护体系。有序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稳妥推进资本项目开放,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完善宏观审慎的金融政策框架和全口径外债监测管理体系。
三是全面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完善双边和多边合作机制,实行市场化运作,同有关国家和地区开展务实合作,打造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开放的全面开放新格局。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国际大通道建设,建设国际经济合作走廊,务实推进海上合作。加强能源资源合作,提高就地加工转化率,共建境外产业集聚区,广泛开展教科文卫各领域合作,造福当地民众。
四是开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新局面。坚持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导向、商业原则、国际惯例,聚焦钢铁、有色、建材、铁路等重点行业,完善促进国际产能合作的政策支持和综合服务体系,支持企业通过境外投资、承包工程、技术合作、装备出口等多种形式开展产能合作。建立健全与各国多双边产能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企业、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各方积极性,健全统筹协调和对接组合机制。积极与发达国家开展第三方市场产能合作,推动中国技术、中国装备、中国标准、中国服务走出去。
五是推进内地与港澳、大陆与台湾地区合作发展。支持香港巩固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三大中心地位。支持澳门建设世界旅游休闲中心,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可持续发展。加深内地同港澳各领域交流合作,支持港澳发挥特色优势,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扩大和深化两岸各领域交流合作,推动经济互利融合,增进两岸同胞福祉。
六是建设性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积极参与国际经济规则制定,把经济实力转化为规则实力,提高我国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推动多边贸易谈判进程,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推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和亚太自贸区建设,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积极参与联合国、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上海合作组织等国际治理机制,推动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治理改革,建设好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等国际机构。
七是积极承担国际责任和义务。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谈判。完善对外援助工作机制,加强对国际人道主义、发展问题的支持力度。参与国际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维护国际公共安全,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共同维护国际通道安全。
八是发挥地方作用共推开放发展。鼓励和支持各地区牢牢抓住新一轮对外开放的重大机遇,立足实际、超前谋划,找准定位、发挥优势,着力破解难题,注重对接国家战略,因地制宜打造开放发展的新支点;注重发挥首创精神先行先试,及时总结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开放发展新经验;注重清障搭台创新转型,着力营造有利于开放发展的营商环境,提高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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