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动社会治理创新
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同步推进,是协调发展的基本内涵。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有着更多向往,期盼提高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坚持共享发展,着力增进人民福祉”,这是对“十三五”时期政法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
健全保障服务民生机制。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党和政府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也是“十三五”规划建议的显著特点。政法机关要倾听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利益,推进成果共享。从回应和解决群众诉求入手,完善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网上信访等便民利民举措,实现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方便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人口进城安家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加快推进治安行政审批改革,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实行居住证制度,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发挥司法救济功能,加大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力度,切实解决部分困难群众诉讼难题。加强扶贫攻坚的司法保障,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扶贫开发攻坚的各类案件,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尊严感。
大力推进社会法治建设。社会法治水平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政法机关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肩负着特殊职能和重大使命。要积极实施“法律七进”,推动各地各行业开展法治示范创建活动,推动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依法处置违法信访、非法聚集和极端个人行为,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行为惩戒机制,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维护权益。促进村规民约建设,引导群众树立法治思维、规则意识,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
积极构建全民共建共享格局。实现社会善治,必须积极动员全民参与,政府和社会各担其责。政法综治部门要履行好法定职责,创新社会治理多方参与机制,推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格局;完善社会动员体系,拓展社会动员组织渠道,不断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着力提升社会组织化程度,加大对行业协会和各类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力度,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参与矛盾化解、权益维护、心理疏导、公共服务等工作,努力实现社会事务的公共治理。
(作者:中共四川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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