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思想文化积累深厚
我国历史上以儒家为主的各种思想学派中,有很多有关廉政的内容。
首先是“民本”思想。古人说:“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春秋时期思想家已经将神与民、天与民的关系转化为君与民、政与民的关系,明确指出决定统治好坏的不是天和神,而是是否顺应民心。“国以民为基”,“为君之道,必须先存百姓”,成为历代有为政治家治国理政的基本出发点。剥削制度下的统治阶级当然不可能真正做到民本,但民本思想中的重民意识,对统治阶级减轻剥削压迫、倡导节俭行为、重视发展生产和推动社会文化建设,都有积极意义。
其次是“尚贤”。这是廉政的用人基础,与任人唯亲相对立。春秋战国以降,诸子百家纷纷提出“贤者在位,能者在职”的用人思想,并赋予其丰富内涵。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历史上的政治家和思想家能够辩证地看待“尚贤”,从德、才两方面来考察“贤”,并总结出“德为才帅”的尚贤用人理论。他们还指出,应当从勤俭、恤民、谦让、忠信、孝悌等方面分析一个人是否有德,使德变得具体而非抽象。
再次是正身律己。我国历史上的廉政思想特别强调为政者要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树立典范。孔子多次论述“政”与“正”的关系:“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为政者应当经常“自省”、“见贤思齐”。墨子也说过“政者,口言之,身必行之”。
最后是家国同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通过家庭和个人伦理教育培养官吏的廉政行为,是我国历史上思想家提出的培养廉吏的一条途径。《尚书》说:“克勤于邦,克俭于家”;《孟子》说:“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礼记》说:“一家仁,一国兴仁;一家让,一国兴让”;《吕氏春秋》说:“人臣孝,则事君忠,处官廉”。节俭与孝属于家庭伦理、个人伦理范畴,忠和廉属于政治伦理范畴,我国古代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对于促进和保障官吏的廉政行为有很大的积极意义。历代统治阶级通过公文教育、学校教育、考试、奖励表彰、官箴、家庭教育、文学艺术等形式,将廉政思想文化灌输给官吏,并进行普及,特别是以儒家经典为本的考试方式确立后,儒家廉政思想的贯彻有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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