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城乡关系发展中的“人本”回归 (4)

新型城镇化:城乡关系发展中的“人本”回归 (4)

(三)中心与边缘的社会分层

城市的出现除了前述展现的生活(经济生活)形态外,在客观上它展现出来的还是空间形态上的变化,确切地说正是城市这种空间形态的变化才导致了生活在其中的人们的生活异化。在这种异化的过程中,出现了空间的中心与边缘的分化。对于城市空间而言,中心区域由于具有区位优势而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总体实力上处于强势地位,对边缘空间有着统领作用。凯文·林奇把边缘看作城市意象认知的要素和重要形式,他认为:“边缘,可以把一个区域和其他区域相隔离,也可把沿线两边有关地区连接起来。”边缘区不仅仅是个空间上的概念,任何处于各种传统文化、制度覆盖范围边缘或游离于传统文化、制度辐射范围之外的区域都可以称之为“边缘区”。

1936年,德国地理学家哈伯特·路易斯从城市形态的角度进行柏林的城市地域结构研究中首次提出城市边缘区,他把这一与城市土地类型不同的地区称为城市边缘带(Stadtrandzonen)。此后,学术界关于城市边缘区的概念产生了多种提法,如城市边缘带(Urban Fringe)、城市蔓延区(Area of Urban Sprawl)、城乡结合部(City-country Fringe)、城市阴影区(Urban Shadow Area)、城乡交错带(City-country Mix)等。20世纪50年代以来,奎恩(Queen)、托马斯(Thomas)将大都市区的结构分解成内城区、城市边缘区和城市腹地三个部分。G. S.威尔文(Wahrwein)首先定义城市边缘区为城市土地利用与专门用于农业的土地之间的用地转变区域。1968年,R. J.普内尔(Pryor)描述为,城市边缘区是城乡间土地利用、社会和人口统计学等方面具有明显差异特征而位于连片的建成区和城市郊区,并且几乎完全没有非农业住宅、非农业占用和非农业土地利用的纯农业腹地之间的土地利用转变地区。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卡特(H. Carter)与威特雷(S. Vyheatley)为代表的学者们认为传统的城市边缘带研究已经不适应这一地区功能的变化,边缘带已经发展成为一个独特的区域,其特征既不像城市,也不同于农村,土地利用类型具有综合的特点,特别应注意边缘带人口、社会特征的城乡过渡性。通过分析城市边缘区的区位竞争现象,认为城市由于内部压力面向四周扩散,其间有静止区域。1976年,B. J. L. Berry提出“逆城市化”概念,“最近,从城市分散出去的人越来越多,使得有的特大城市人口数量逐渐减少,这种变化标志着第三次城市转变的开始”。1979年,戴维·克拉克(David Clark)于1979年对城乡边缘带的社区结构的形成机制作了研究,认为职业社会阶层和种族是决定城乡边缘带居住区位和社会作用的重要因素。1985年,T. C.茹哈列维奇把城市边缘区定义为一面反映错综复杂的城市化过程中的特殊镜子,既客观地反映一系列长期形成的异常深刻的居民迁徙规律,又是城乡融合的先锋地区。1995年,约翰(John. O. Browder)、詹姆斯(James R. Bohnland)和约瑟夫(Losephl Scarpaci)比较曼谷、雅加达和圣地亚哥的边缘带社区后,认为城市边缘在形态和功能方面的多样性使其成为社会经济的多面体,不能仅用社会经济或严格的空间标准来轻易地分类。

我们看到,关于中心与边缘的研究,从地理空间开始向社会空间过渡,研究的关注重心逐渐过渡到社会阶层的划分上来——开始讨论处于不同空间内的人的生活。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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