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春耀:民主政治展现新境界 依法治国开启新征程(2)

沈春耀:民主政治展现新境界 依法治国开启新征程(2)

——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二、依法治国的新布局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不断开辟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必须全面依法治国。

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纲领性文献。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部署、重要举措和任务要求,开启了依法治国新征程。中央全会专题研究法治并作出决定,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具有重大创新意义。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自觉和远见卓识,充分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全面依法治国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共同形成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集中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的战略思想和战略部署,具有重大统领和指导意义。同时,将全面依法治国进一步提升到新高度,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都没有意义了。全会决定有一条贯穿全篇的红线,这就是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一个管总的东西。”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进一步增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方向性、原则性、系统性和战略性,拓展了全面依法治国理论和实践的时代内涵。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必须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总目标、总抓手,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和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新形势下,需要正确认识、把握和处理改革和法治的关系。改革和法治相辅相成、相伴而生,法治的实现离不开改革的推动,改革的深化离不开法治的保障。改革开放30多年的实践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在一个快速发展、深刻变化的大国中持续推进改革和法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无疑具有特殊的复杂性、艰巨性。这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新课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三中全会决定和四中全会决定是姊妹篇,体现了‘破’和‘立’的辩证统一。”“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这就是我们说的改革和法治是两个轮子的含义。”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和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相统一,明确了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关系,澄清了一些认识偏差和误区,是协调推进制度建设和法治建设应当遵循的重要原则。要使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使之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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