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美贞:中国古代三大盛世通用的治理经验(3)

陈美贞:中国古代三大盛世通用的治理经验(3)

■在统治理念上:兼容儒法,巧用礼德治国

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儒法并用的思想和方针一直占据统治政策中心。表面的儒与实质的法相互交融,盛世时相得益彰,乱世时用之偏颇,儒法间平衡点的确定取决于统治者及统治集团的智慧。统治者倾向“法”的刚性,被统治者青睐“儒”的柔性,明智的统治者既不损害自身利益,又能取悦被统治者,从而实现双赢。甚至有统治者巧妙地把“法”隐藏在“儒”中,或者以“儒”示人,以“儒”中的“礼德”呈现在世人面前:把私德中的伦理、规范、亲缘关系等运用到公礼中,实现从“内仁”到“外礼”;把礼德紧密地捆绑在国家政治秩序上,孝顺延伸到忠诚,长幼有序升华为等级身份。

汉初,文帝、景帝推行仁政,减轻农民负担,树立节俭典范,即是典型的儒学实践。汉武帝时,董仲舒“天人感应”思想认为:“阳之出也,常悬于前而任事;阴之出也,常悬于后而守空处……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汉武帝利用“天人感应”思想把政治制度、政治理念融入社会生活中。

唐朝的儒法结合体现在推行宽容政策上。唐太宗认为,“天子者,有道则人推而为主,无道则人弃而不用,诚可畏也”。德是道的具体表现,唐太宗把有德、无德作为衡量能否为人君的标准,贞观时期,行仁政、重法纪。

康熙帝尊崇儒学的另一种形式——程朱理学,他认为:“宋儒朱子,注释群经,阐发道理,几所著作及编纂之收,皆明白精确,归于大中至正,经今五百余年,学者无敢疵议。朕以为孔孟之后,有裨斯文者,朱子之功,最为弘钜”。康熙确立理学为官方正统,深谙“民教之以德,齐之以礼,则民有格心;教之以政,齐之以刑,则民有遁心”的道理,把儒学说教外化为百姓日常行为准则,曰“圣谕十六条”。

雍正帝强化“天人感应”,亦崇尚儒学,强化伦理道德,整饬社会风气,强调忠、信、礼、义、廉、耻。乾隆帝对待儒学的态度更接近于康熙帝。

总之,在中国古代三大盛世中,统治者能够吸收儒学中对自己有利的思想并充实新的内容,并且采取了儒法结合、突出礼德的方针,从而有效维护了统治秩序和统治地位。

(作者单位:福建省泉州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室)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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