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令良:推进国际法理念和原则创新(2)

曾令良:推进国际法理念和原则创新(2)

积极创设国际法新原则

为实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和目标,近年来,中国在《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的基础上,提出和倡导全球治理的一系列新原则并积极践行,旨在推动它们成为新的国际法原则。

国际关系民主化。这一原则的要旨是强调世界的命运应由各国人民共同掌握,全球治理的各种挑战应由各国政府和非国家行为主体共同应对。改变大国和强国垄断国际事务的状况,增强国际规则制定和决策的透明度以及发展中国家和各种非国家行为主体的参与度。推动全球治理体制变革,就要推进全球治理规则民主化,各国的事情由各国人民自己决定,世界上的事情由世界各国人民商量决定;就要推进全球治理规则合理化,体现各方关切和诉求,更好维护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正当权益。

国际关系法治化。各国在全球治理体系中应遵守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适用统一的国际法和全球治理规则。在国际社会,法律应是共同准绳,没有只适用于他人、不适用于自己的法律,也没有只适用于自己、不适用于他人的法律。应摈弃双重标准,坚持法律上的平等和国际公平、正义。维护国际法和国际秩序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用统一适用的规则明是非、促和平、谋发展。中国将继续在尊重历史事实的基础上,按照国际法,坚定维护自身合法、合理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各国都应依法行使权利,反对歪曲国际法,反对以“法治”之名行侵害他国正当权益、破坏和平稳定之实。

国际关系合理化。新兴市场国家和一大批发展中国家快速发展,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是近代以来国际力量对比中最具革命性的变化。推进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应适应这种国际力量对比的新变化。国际法原则的确立、规则的制定以及国际体制或制度的创建与变革,应体现各国和各种利益攸关者的重大关切和诉求,尤其是要顾及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特殊情况和需要,维护它们的正当权益。

合作共赢。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要持久地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促进全球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应对全球治理的各种挑战,各国和各种全球治理行为主体就必须真诚地开展双边、区域和多边合作,这样才能形成合力,作出有效的制度安排,最终实现各种利益攸关者共赢的最佳结果。习近平主席强调,要建立平等相待、互商互谅的伙伴关系,营造公道正义、共建共享的安全格局,谋求开放创新、包容互惠的发展前景,促进和而不同、兼收并蓄的文明交流,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从而形成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总布局和总路径。这一理念,表达了中国追求和平发展、同各国合作共赢的真诚愿望,契合世界人民的共同期待,顺应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潮流,为维护与完善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开辟了美好愿景、注入了强劲动力。

正确义利观。习近平主席多次强调坚持正确的义利观。这不仅是我国新时期重要的外交指导思想,而且应当成为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一项原则。正确义利观的“义”不只是国际道义,还应包括国际法上的义务;“利”是各国的互利和共赢。其核心是,各国尤其是大国在谋求自身发展的同时应承担更多的国际责任,为广大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的发展贡献更多力量、提供更多援助。随着中国国家实力的提升,我们将逐步承担更多力所能及的责任,努力为促进世界经济增长和完善全球治理贡献中国智慧、中国力量。

(作者为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