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军:以坚定的看齐意识贯彻执行《条例》(2)

王学军:以坚定的看齐意识贯彻执行《条例》(2)

二、强化担当精神,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新修订的《条例》,最鲜明的特点就是突出强调地方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贯彻执行《条例》,首先就要把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中,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要明确责任要求。《条例》规定,地方党委必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记必须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专职副书记主要协助书记抓党建,常委会其他委员履行分管领域从严治党责任。同时,还规定常委会应当定期研究党建工作,每年至少向全会和上一级党委专题报告1次抓党建工作情况。这些规定对地方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进行了具体和细化,既提供了遵循,又明确了路径。我们要以《条例》为准绳,全面向《条例》对标,符合的要继续坚持,不足的要尽快补上,以严明的责任推动工作落实。

要压实责任主体。要认真解决说起来头头是道、做起来轻轻飘飘的问题,进一步拧紧责任螺丝,层层传导压力。《条例》对落实各级党委从严治党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进一步压实责任主体,细化责任分解,谁的责任谁负责,谁的任务谁完成,着力构建科学完备、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让上上下下、方方面面都动起来,形成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身上有责任的工作格局。

要严肃考核问责。《条例》规定,上级党委应当定期对下一级党委常委会以及成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做好考核工作,关键要抓住“考”和“用”两个环节。“考”就是要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和权重,对各级党委履行抓党建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进行综合考核。安徽省委已制定出台完善省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工作的意见,采用“发展”“党建”双百分制,推动各级党委重视党建、抓好党建。“用”就是要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价班子、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不严不实,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巡视整改不力等问题,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上查一级,追究领导责任和党组织责任,以问责常态化促进履职到位。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