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颖惠:入学政策调整不宜操之过急

吴颖惠:入学政策调整不宜操之过急

教育政策调整必须慎之又慎,须保持相对稳定性,切不可操之过急,要进行全面分析与评估。特别是入学政策关系千家万户,切不可调整过快。

近期,关于“多校划片”的话题一直被热议,加上目前正处于义务教育入学关键时期,入学政策的调整引发社会高度关切。

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我国一直执行的是“就近入学”政策。早在1986年,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九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适当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设置,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这是对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政策在法律上的明确规定。这一政策有两个含义:一是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就近入学,当然,“就近入学”不等于“最近入学”。由于学校布局及招收学生人数不同等因素影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会根据情况来进行调配,但是最终还是尽量将学区的学生分配到离小区最近的学校入学,都叫“就近入学”。二是政策实施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负责,明确了各级政府保障就近入学权利方面的责任与义务。

应该看到30年来,我国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没有根本性变化,但是教育部和市级以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每年都会出台义务教育入学招生制度指导意见,对区县政府落实“就近入学”提出明确要求。教育部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在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择校冲动强烈的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稳妥采取多校划片。这就再次将多校划片的问题引入人们的视野,引起广泛的社会关注,但实际上这仍然是一个指导意见,与执行多年的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政策并不矛盾。从某种意义上讲,多校划片是一个技术侧面的问题,而不是一个政策层面的问题。

各地在落实就近入学政策的时候,一般会根据学校周边社区生源分布情况,适当调整入学实际情况,采用“合理划片”的入学方式。“划片”作为操作层面的技术问题,每年需要出台具体“划片”细则,谈不上哪种划片方式更为科学有效,应该是多种“划片”方式并存。比如,北京市近年实行的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划分大学区等方式,在具体招生方面以“学区”为主,禁止学区之间的生源流动,各个学校招生范围的确定是以小区或者街道整体划分,这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一种“单校划片”“多校划片”并存的方式。

“单校划片”“多校划片”从根本目的讲,都是为了促进区域教育的均衡发展。近年来,教育部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不仅出台学校建设标准,甚至组织力量制定和出台《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对确保儿童入学权、升学权、上好学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也对学校教育环境建设、师资水平、课程改革和教育教学等提出了全面要求。从2013年开始,国家教育督导委员会启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工作,并建立了复查监测机制,对已通过国家评估认定的地区进行监测和复查。截至目前,全国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督导评估认定的县(市、区)达1124个,其中京、津、沪、苏、浙5省(市)已整体通过国家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均衡评估。各级政府确实在加大义务教育投入、化解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缩短学校差异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这些工作都有效推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各地大力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才是解决“择校”问题的根本。教育均衡发展问题不解决,择校热现象就不会消失。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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