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现代大学治理需要何种高超智慧
那么,现代大学治理需要何种高超智慧呢?现代大学治理首先要具有深谙教育规律与大学使命的智慧。这是因为,大学首先是有别于行政机关、军事组织、企业单位的“特殊”组织,是以“知识”为基点的高度“专业化”机构,是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使命、以“高深学问”探究为原点、以服务社会为不可推卸责任、以传承优秀文化为神圣职责的“共同体”。大学“共同体”存在的前提是大学组织“本质的存在”。因此,大学治理者首先必须深谙教育的规律即教育活动的运行逻辑,坚守大学的神圣使命,才能使“学生像学生”、“学者像学者”、“大学像大学”。这是现代大学治理者必须具备的最基本、最起码的智慧,是保证大学本质得以长存不蔽、精神得以发扬光大的前提条件。要不然,我们很难想像一个“学生不像学生”、“学者不像学者”、“大学不像大学”的存在还是“真正大学共同体的存在”。
其次,现代大学治理要具有深谙学术与行政兼容的智慧。长期以来,人们一谈到“学术”与“行政”两个字眼,便情不自禁地将二者对立起来,甚至有人呐喊“大学去行政化”,认为唯有“学术至上”才是大学治理的逻辑。殊不知,现代大学规模的“巨型化”、使命的“多元化”以及面临环境的“复杂化”均不是单由“学者”所能胜任解决的。学术上的问题当然学者们拥有充分的发言权,甚至决定权,但在大学的管理问题上,却不能单由学者们说了算,这就像“打战的事不能单独交由将军们决定”一样。因此,现代大学的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应当是兼容的,既不能简单断言“大学以学术逻辑为主”,也不能简单断言“大学以行政逻辑为主”,而是要保持二者的“动态平衡”,即有时行政权力要让位学术权力,而有时学术权力要让位行政权力。至于何时以学术为主、何时以行政为主,得依特定时期、特定情况、特定任务以及特定人事而定,没有死的“教条”。如此,方能使“学术”与“行政”相生共融、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从而确保大学的和谐发展。
再次,现代大学治理要具备深谙大学与社会互促共进的智慧。服务社会是现代大学不可推卸的责任,社会有为大学发展提供良好环境的义务。我们向来提倡大学要坚守“本真”,倡导大学要保持“学术的心性”,坚持对真理的追求,永葆大学的“纯真”,但并不是说大学要与世隔绝,恰恰相反,大学必须主动关注社会的现实需求,特别是要积极参与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现实战略需求研究,为国家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提供科技支撑和智力支持,走“服务中作贡献”、“以贡献求支持”的互动双赢发展道路,方是现代大学的生存发展之道。另一方面,社会也必须充分考虑并尊重大学自身运行的特殊规律,应当以符合“大学逻辑”的方式合理引导大学为社会服务,特别是要引导大学为国家和社会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服务。如此看来,现代大学与社会并不是水火不容的关系,而是水乳交融的默契。据此,现代大学治理者必须具有深谙大学与社会互促共进的智慧,才能保证大学在历史前进的流河中既保持大学的“天然纯真”,又能在“服务社会”中赢得社会的广泛认同与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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