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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慎明:学党章党规 学系列讲话 做合格党员(7)

要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必须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习近平同志反复强调要“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由道路、理论体系、制度三位一体构成”,“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领导核心”等重要思想则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核心要义。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在当代中国的实践之路;是具有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发展之路;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和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幸福之路。我个人认为,一个国家的广义的发展道路,体现在经济、政治、文化和对外关系发展等方方面面,但经济是基础,因此,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主要和根本体现在经济发展道路上。

当然,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体现。经济的发展道路,首先表现在政治的上层建筑领域之中,是一定阶级及其集团通过国家所确立的一定的经济制度,这也可以叫作应然;但这一经济制度在经济领域里运行的实际状况,则属于经济基础的范畴,这也可以叫作实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本质上属于经济基础领域,直接和根本体现在应然经济制度在经济领域实然的落实上,主要体现在所有制及分配关系和人与人关系的实际状况上。

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十分强调以宪治国。我国的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2015年11月23日习近平同志在政治局学习会上指出:“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动各种所有制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同时公有制主体地位不能动摇,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能动摇,这是保证我国各族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制度性保证,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坚持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保证。”

习近平同志在参加2014年“两会”上海代表团的审议时指出“国企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要加强”,“国有企业加强是在深化改革中通过自我完善,在凤凰涅槃中浴火重生”,“要吸取过去国企改革经验和教训,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

2016年3月4日,习近平在参加全国政协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席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公有制经济是长期以来在国家发展历程中形成的,为国家建设、国防安全、人民生活改善作出了突出贡献,是全体人民的宝贵财富,当然要让它发展好,继续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我们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们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

习近平同志强调:“任何想把公有制经济否定掉或者想把非公有制经济否定掉的观点,都是不符合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都是不符合我国改革发展要求的,因此也都是错误的。”

通过对照学习宪法与习近平同志的相关论述,我们完全可以说,习近平同志的相关论述与我国根本大法——宪法的规定是完全一致的。总书记带头遵守宪法,宣传宪法,依照宪法的根本原则提出经济、政治和文化等一系列治党治国治军的大政方针,这也更加坚定了广大干部群众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的信心,坚定了广大干部群众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

我国正处于并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当今我国,能否在经济领域真正做到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一基本经济制度,至关重要。从一定意义上讲,只有毫不动摇地坚持这一基本经济制度,才能直接和根本体现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体现中国共产党坚定正确的领导,党、国家、人民和民族也才有光明的前途。

在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中,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错误想法和做法。比如,有的想否定非公有制经济对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有益补充作用,认为市场上的假冒伪劣产品全部来自非公有经济,只有公有制经济才能有力保障食品、药品等这些直接关乎亿万人民生命之大事的安全。有的则说,对非公有制经济只提鼓励、支持就可以了,不要再提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了;也有人认为只有私有制经济才有活力,甚至鼓吹全盘私有化。

这两种错误倾向,我们都要反对。但在反对的同时,必须具体分析。在当今中国,必须弄清从整体上和在不同领域中,哪种倾向是主要问题,如何有针对性地采取哪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做到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也才能把依宪治国落到实处。

现在,不少同志关注着国有企业管理中出现的腐败现象。也有不少同志担心,我们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但如何有效遏制公有制企业中的腐败现象呢?有的人还把国有企业中出现的腐败现象作为全盘私有化的理由。这里涉及人与机制体制问题,涉及哲学上的内因与外因问题。

责任编辑:王莹校对:张凌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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