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明辉:逻辑学的演进

熊明辉:逻辑学的演进

逻辑学是关于论证分析与评价的学科,关注的是如何把好论证与差论证区别开来。作为论辩的工具,亚里士多德逻辑具有明显的实践取向,关注的是从语义、语形和语用三维度来探讨论证分析与评价。但亚氏之后,主流逻辑学家抛弃语用分析维度与实践取向,大力推崇形式逻辑,符号逻辑使形式逻辑发展到极致。然而,17世纪归纳逻辑的提出以及20世纪后半叶非形式逻辑的兴起,使语用维度又被重新拽回,开启了逻辑学的实践回归。

实践开端

逻辑学曾分别源自古希腊、古中国和古印度三大古代文明,只不过,古希腊逻辑最终发展成了国际公认的主流逻辑。

在三大古代文明中,逻辑学均作为论辩的工具而产生。亚里士多德的追随者直接将亚氏的相关逻辑论文汇编成《工具论》,该书由《范畴篇》《解释篇》《前分析篇》《后分析篇》《论辩篇》和《辩谬篇》六篇论文组成,彰显了逻辑之论辩工具性。所谓“论辩”,即论证、辩护,是一种基于多主体互动的论证综合体。换言之,论辩即多主体论证,故称广义论证。与之相对,狭义论证通常是指单主体论证与零主体论证。零主体论证是形式逻辑学家们所关注的形式论证,其评价与语用要素无关。单主体论证与多主体论证是非形式逻辑学家们所关注的非形式论证,其评价总需考虑语用要素。

古希腊逻辑之主体是亚氏逻辑,本质上以多主体论证为其研究对象。亚里士多德被后世称为“逻辑学之父”,他对逻辑学的主要贡献在于提出了词项逻辑。词项逻辑的核心是三段论,故人们有时把亚氏逻辑等同于三段论逻辑。词项逻辑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演绎逻辑体系,它关注的是从真前提出发何以能保证必然推导出真结论,该保证只与推理形式有关,与推理内容无关,其目的在于寻求一种论证评价之普适性标准。

从《工具论》可以看出,亚氏逻辑学是以实践目标为己任,即其逻辑学是以真实论证的评价为目标。在《后分析篇》中,他探讨的是科学论证,与内容密切相关;在《论辩篇》中,他研究的是日常生活中的非形式论证,离不开语用分析;而《辩谬篇》的实践目的则是要与被称为“诡辩家”的智者划清界限。

亚氏之后的斯多葛学派则发展了命题逻辑,其研究范围更广,不仅包括论证形式分析,而且还包括修辞分析、语法分析、概念理论、命题理论、认识论、语言哲学等。因此,在他们那里,逻辑学被认为包含修辞术和论辩术两个部分。总体来看,古希腊逻辑的实践取向显而易见。

科学转向

虽有斯多葛逻辑出现,但与亚氏逻辑相比,它并无多大影响。中世纪时,阿奎那、奥康和司各脱等经院哲学家的逻辑贡献也只是在注解《工具论》,并且完全忽略了斯多葛逻辑。文艺复兴时期,把逻辑学作为理性探究之基础的看法有所复苏,但当时的学者仍然是只推崇亚氏逻辑(如《王港逻辑》),因为他们坚信亚氏逻辑已经相当完美。

文艺复兴后,人们开始觉察到亚氏逻辑无法处理自然科学研究中的因果问题,因为三段论是从一般性前提出发演绎出结论,而自然科学则需根据个别现象概括出一般性结论,以解释现象间的因果关联。为此,逻辑学出现了首次大转向——科学转向。这导致了归纳逻辑的诞生,其标志是1620年培根《新工具》的出版。显然,一看书名便知,他要把自己的工作与亚氏逻辑学相提并论,但其目标是寻求面向自然科学的逻辑。

到19世纪,英国哲学家穆勒将培根方法发展成为完整的求因果联系方法,人称“穆勒五法”。在《穆勒名学》中,穆勒明确将其视为不同于演绎的逻辑方法,这已成为科学逻辑的基本方法,被广泛应用于自然科学研究之中。

亚氏逻辑关注的焦点只是词项,并不涉及命题。早在公元前3世纪,克里希波就提出了命题逻辑,后来斯多葛学派又对其进行了扩充,但由于亚氏逻辑的强势地位,使得这种逻辑并没有受到人们关注。

培根之后,归纳逻辑在17世纪欧洲科学革命中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但它在逻辑学的地位仍饱受质疑。甚至到了18世纪,康德还在认为,亚氏之后逻辑学就再也没有什么可值得发展的了。不过,这一断言很快就被逻辑学的发展证伪。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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