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正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本质、灵魂及与“以德治国”的关系

覃正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本质、灵魂及与“以德治国”的关系

摘要:目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时期,经济体制发生深刻变革,社会结构发生深刻改变,利益结构发生深刻调整,与之相应,人们的价值观念也发生深刻变化,开始出现多种价值观并存的情况,也就是说,除集体主义价值观外,拜金主义价值观、享乐主义价值观、个人主义价值观等都有一定的市场。学界有人公然提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体主义价值观已经过时,主张抛弃集体主义价值观,倡导个人主义价值观。

《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的出台,意味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得以最终确立。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文化建设最重要的任务,就是积极培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因此,如何深入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特别是深入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本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灵魂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以德治国”之间的关系等问题,已然成为当前培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最为重大的理论问题,亟须进行深入思考。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本质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实质不是以个人为本位的个人主义价值观,而是以群体为本位的集体主义价值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了集体主义价值观三个最基本的要素:

首先,群体本位。集体主义价值观是一种典型的以群体为本位的价值观,它突出强调个人对群体、对社会的依存和依赖,并以群体和社会的团结、稳定及整体和谐为最高目的和最高价值,个人的价值、利益和目标需要通过群体和社会的途径与方式来实现,一旦离开群体和社会的途径与方式,个人的价值、利益和目标就很难实现或不能完全实现。集体主义价值观反对个人对集体的离心倾向,在处理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关系方面强调对社会成员、社会角色、社会行为负责。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无论是国家层面的价值观,还是社会层面的价值观,都坚持了群体本位,即使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观也是以群体为本位的价值观,因为个人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就是为了处理个人与国家、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促使个人融入以及奉献国家、社会的基本价值规范。

其次,集体利益至上。人类在原始社会就产生了集体主义思想和观念的萌芽。原始人调节社会关系和社会活动的核心是如何维护氏族、部落的整体利益,因为在生产力极其低下的条件下,仅仅依靠个人的力量是无法生存的,只有依靠氏族所形成的部落集体才能生存。当原始社会瓦解并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私有制成为社会的经济基础,个人主义、利己主义被推崇为整个社会的价值观。特别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个人主义价值观占据绝对的主导地位。社会主义社会由于生产资料公有制占主导地位,集体主义价值观重新获得了坚实的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并成为全国人民遵循的行为准则或价值观念。集体主义价值观坚持集体利益至上,个人的一切言行必须以合乎工人阶级及其广大人民群众的集体利益为根本出发点。这一点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就进行了经典的表述。他们认为,个人都是生活在集体之中的,是很难离开集体而存在的,并首先提出了集体优先的原则: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个人自由必须服从集体利益,必要时甚至要求牺牲个人自由和个人利益来保护集体的利益。也就是说,个人要热爱、服从集体,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相冲突的时候,个人要毫无保留地牺牲个人利益、服从和服务于集体利益,以求得集体的发展壮大。集体主义价值观反映着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整体利益,是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辩证统一。集体主义价值观的最高原则是集体利益至上、祖国利益高于一切,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了人民利益无私奉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始至终体现的都是国家利益、集体利益至上原则。

再次,重视个人价值和利益。过去相当长一段时期强调集体主义价值观时往往存在一个重大的误区,这就是讲集体主义价值观就不能讲个人价值与利益,以为集体主义就是对个人价值与利益的否定,实践证明这是非常错误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不否定个人的价值与利益的。一是允许个人在不违反集体主义原则下做出不同的具体的价值选择。由于社会生活丰富多彩,人的思想境界往往也不是一致的,而是呈现为多层次、多样性的状态,例如每一人的学业、职业选择,都不是单一的,应该具有多样性、多层次,只要不违反集体主义原则,就允许做出不同的具体的价值选择。例如,可根据个人意愿和国家需要在学业上和职业上做出选择,不必强求一致,只有这样,社会和个人才能和谐发展。二是有效保护正当的个人利益。什么是正当的个人利益,什么是不正当的个人利益呢?一般来说,在维护国家、社会整体利益的同时通过合理、合法的手段所获取的个人利益,就是个人的正当利益,正当的个人利益会得到法律保护。而把个人的特殊利益凌驾于集体利益之上,甚至为获取和扩展个人的特殊利益不惜以违反法律、违背伦理道德来损害和牺牲公共利益,这样获得的利益就是不正当的个人利益,就要坚决反对。需要指出的是,个人利益的正当与否,其尺度是社会的,而不是个体的;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是合理节制的,而不是无限膨胀的。任何个人不分场合、不分时间的利益要求都要无条件地得到满足,是对维护正当个人利益的曲解。三是集体要通过不断完善和发展为个人利益的实现创造良好的条件。集体要在未来社会对个人有凝聚力和吸引力,必须不断实现自身的完善和发展,从而为个人发展和个人利益的实现创造条件。例如,由于知识更新的周期加快,一个人要想发展必须接受终身教育,这就要求教育制度不断完善,办学模式不断调整,以适合未来社会对人的发展的要求。

目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时期,经济体制发生深刻变革,社会结构发生深刻改变,利益结构发生深刻调整,与之相应,人们的价值观念也发生深刻变化,开始出现多种价值观并存的情况,也就是说,除集体主义价值观外,拜金主义价值观、享乐主义价值观、个人主义价值观等都有一定的市场。学界有人公然提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体主义价值观已经过时,主张抛弃集体主义价值观,倡导个人主义价值观。如何看待这一问题呢?在新的历史时期倡导以集体主义为实质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否合适呢?我们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由于正确处理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关系,因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是冲突的,而是相容的。

首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了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但对社会存在起着能动的反作用。在社会主义社会,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这是社会存在,它决定了在意识形态上必须坚持集体主义价值观,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以集体主义为实质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合理的,有利于维护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那么,怎样衡量价值观的正确与否呢?一般来说,价值观是否正确关键是要做到“两个符合”,即符合事物发展的规律性、符合人类的根本利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符合事物发展的规律性”,反映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客观要求;又“符合人类的根本利益”,是全国人民根本利益的体现者,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种正确的价值观。

其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性质、目的。一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众所周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推动社会全面进步,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本目的。要实现这一目的,就要求市场经济的利益主体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规范自己的行动。生产者和经营者从国家和集体利益出发,为社会提供所需要的产品和服务,不仅有利于发展生产,而且有利于获得自身的正当利益。二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巩固和发展。作为社会意识的价值观,主要是由所有制来决定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公有制占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派生物,因而对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由于受利益主体多元化、分散化,以及市场经济的负面因素、市场法则不健全等的影响,市场经济领域存在的矛盾是相当复杂的。为了化解市场矛盾,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除依靠行政的、法律的手段外,还必须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使其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个人利益、局部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全局利益,以促进个人与集体、局部与全局的协调发展,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创造稳定有序的市场环境。

再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确地处理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矛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怎样正确调整个人、社会、国家三者利益关系的价值规定。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看来,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一方面,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互为前提。在社会主义社会,个人利益的不断实现,个性的不断发展,归根到底要靠集体事业的巩固和发展,靠社会主义国家的强大,因为只有国家好、民族好,大家才会好。而集体利益也不能离开个人利益而存在,任何集体利益都是由个人活动创造出来的,同时又总是通过个人利益表现出来。离开个人利益,集体利益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各以对方为自己存在的前提,而集体利益更具有根本性的特点,占据首要的地位。另一方面,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相互促进而共同发展。在新的历史时期,个人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将有力地推动国家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和社会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而国家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社会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又为个人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提供越来越充分的物质和精神条件,为个人利益的满足提供扎实的基础;个人利益的实现,个人得到全面发展,又反过来激发人们去巩固和发展社会、国家的利益。当然,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也存在着矛盾。因为集体利益是全局利益、长远利益的体现,而个人利益一般表现为局部利益和眼前利益,这种矛盾是显而易见的,当二者发生矛盾时要全力维护集体利益,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因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冲突而带来的损失。

责任编辑:张少华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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