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话语权建构的双重面向

国家话语权建构的双重面向

2016年2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主持召开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增强国际话语权,集中讲好中国故事”。他明确指出:“提高话语权,应大力推动新闻舆论工作理念、内容、体裁、形式、方法、手段、业态、体制、机制创新,提高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努力在众声喧哗中定基调、在思想激荡中立主导、在国际传播中奏强音。”这与之前对于国家软实力的强调是一脉相承的。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的学习中指出,“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要努力提高国际话语权”。从这些论述中,可以领会到,所谓“提高国家话语权”,一是向外面对国际话语体系,处理中西关系;二是向内挖掘中国文化,处理传统与现代的关系。这两点共同构成国家话语建构的两个面向,是提高话语权的两个发力点。

一、内外兼顾的国家话语权

从概念上来说,话语可以表现为大众言论、媒体宣讲或者意识形态,涉及话语主体、传递渠道和接收客体等一系列渠道。福柯将话语与权力勾连起来,试图挖掘话语背后的权力关系,即“话语所做的,不止使用这些符号以确指事物。……正是这个‘不止’才是我们应该加以显示和描述的”。[1]这为我们进入话语研究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意味着话语本身具有值得挖掘的深刻内涵。而同时,我们也不能忽略话语也是一种权利,是话语主体自由表达的体现。因此,所谓话语权即是说话权利与说话权力的统一。郑杭生从学术话语权的角度,论述了话语权利与话语权力的具体内涵。他指出,权利着重指行动者作为主体所具有的话语自由;权力着重指主体作为权威话语者对客体的多方面影响。对于前者来说,更注重创造更新权、意义赋予权、学术自主权;而后者则更加强调它的指引导向权、鉴定评判权和行动支配权。[2]受此启发,笔者认为,国家话语权也具有这两方面的意涵,即它是由国家话语权利和国家话语权力的统一体。

国家话语权利向内发力,是指确立中国作为讲述主体,坚实地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发出自己的声音,即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阐释好中国特色”。怎样讲好中国故事等问题涉及的是传统与现代的关系,即我们怎样处理“中国”这一概念,如何从传统中汲取养分,并运用到当今的中国特色阐释上。国家话语权力向外发力,侧重中国在国际话语体系中的支配权、影响力,即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努力在众声喧哗中定基调、在思想激荡中立主导、在国际传播中奏强音”。国家话语权力涉及中国对国际舞台角色的定位,是在中西关系的调试中瞄定的最新目标。传统-现代关系与中西关系的双重面向是认清“提高话语权”的两条主线索。它们理顺了话语权涉及的各个细节,紧紧围绕中国这一核心主体,同时又相辅相成、高度统一,构成国家话语权的一体两面。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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