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治网从筑牢法律“地基”开始

中国治网从筑牢法律“地基”开始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今年6月19日主持召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时强调,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相辅相成的。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安全和发展要同步推进。要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加快构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体系,全天候全方位感知网络安全态势,增强网络安全防御能力和威慑能力。习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发出了中国治网的时代最强音。

网络的迅猛发展几乎是始料未及的,但随之而来的网络安全问题却是始料可及的必然。网络为实现公民的言论权益、发表观点、互动交流、舆论监督、经营服务等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但同时,粗鄙表达、任性言论、不文明跟帖、造谣传谣、虚假信息、网络诈骗、广告陷阱等泛滥成灾,严重损害了网民合法权益,破坏了网络生态秩序,威胁着用网安全。

这一切说明,还处于初始阶段的中国网络生态,脆弱得就像刚从泥土中钻出来的一根淡黄的嫩芽,其旺盛的生长态势与网络空间的无规则发展极不协调。网络空间的安全、有序运行,有待于网络生存法则和运行规则的建立。也就是说,中国治网应始于立法,应始于筑牢依法治网的“地基”,将法律建设作为治网的切口和入口,努力打造网络安全保障体系。

为此,国务院于2000年颁布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明确提出互联网信息服务“九个不准”;2000年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15年,国家网信办持续亮剑,先后发布“账号十条”和“约谈十条”,为网络空间管理立规矩、明责任;2015年,在中央网信办主办的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全国50家行业组织和网信企业签署了《维护网络信息安全倡议书》……这一系列的努力为网络安全立法做出了可贵的尝试和经验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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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由于这些法律、法规、规章缺乏系统性,散落于各种专门法中,不利于执法实践操作。网络慈善、金融、微商、快递、理财、食品、医疗、旅行、教育、知识产权等众多领域的法律资源亟需整合,甚至存在本该法律发话的地方还在由道德代言的尴尬。网络安全立法亟需填空白、补短板、堵漏洞,建立起专属于网络空间的运行法则。

法律是江河的堤岸,没有了堤岸,水流将会泛滥成灾;法律是大厦的基石,没有了基石,大厦就会摇摇欲坠;法律是行为规范,没有了规矩,行为就会迷失方向。积极推进网络安全立法和依法治网,就是筑堤岸、打基石、立规矩、明方向,就是将网民的一切网络行为置于法律轨道内运行,就是要建立起安全、清朗、和谐、文明、可持续发展的网络生态。也只有通过法律手段,让网络安全观入脑入心,化为内心需求,化成行为自觉,才能使网络空间真正成为运行有序、牢不可破的“铁打的营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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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丹华校对:于川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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