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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祥临:以新的发展理念为指导 加速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2)

一、创新发展,完善现代农业体制机制

创新是发展的第一动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体制机制创新最重要。创新是针对问题而言的,要由问题导向来确定体制机制创新的方向。那么,体制机制创新要解决什么问题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创新农业经营形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十三五”规划建议强调,要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发挥其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引领作用。简单来说,就是农业现代化要用适度规模经营来引领。过去,人民公社由集体统一经营,在农田水利建设、农村教育、科学种田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其也存在弊端,最主要的就是“大锅饭”,实行平均分配,因此就有了农民出工不出力的问题。1978年,安徽小岗村搞“大包干”,掀起农村改革的浪潮,人民公社制度退出历史舞台。以“大包干”为标志的农村改革不仅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解决了温饱问题,还在此基础上发展了农村市场经济。但从农业角度看,它也造成了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很小的问题。我国农民一家一户只有几亩地,生产规模相当于日本、韩国的1/3、1/2,还不及美国的1%。农业小规模的生产经营使生产成本偏高,不利于科技推广和创新,甚至出现了土地撂荒、粗放经营的问题。所以,我们要调整经营规模,但也不是说越大越好。

1.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中央提出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根据全国各地农业发展实践,概括出四种农业经营主体: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

种养大户,就是比小农户的生产规模要大一些。假如,小农户有五六亩地,那么,有几十亩地的就叫大户。这是一个相对概念,没有固定的数量界限。

家庭农场,就是种养大户的企业化。比如,我有50亩地的经营面积,是一个种养大户,要办家庭农场,就要到工商局办理登记注册。有了执照后,我就可以到税务部门领取票据。这样一来,我就可以接受各单位的采购订单。一般来说,一个人要是办起家庭农场,那么他的个人素质、市场意识和创新意识就比种养大户要强。

农民合作社,就是一个固定地域内的几十户、上百户乃至更多的农民集中在一起搞同一种产品的生产。比如,一个村子的多户农民一起搞养殖或蔬菜种植。农民合作社与过去的生产队不同。生产队是生产资料不归个人所有,实行集体统一核算,组织成员吃大锅饭。但农民合作社不存在吃大锅饭的问题,它是生产资料和劳动所得归个人所有,实行统一的生产资料购买、技术指导、生产销售。成员要遵守农民合作社章程,他们的加入和退出全凭个人自愿。这是一种大家合作从事现代农业生产的方式。在发达国家中,这是一个普遍现象,所有农民都会参加。

农业企业。在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就已经形成了公司加农户的经营形式,企业到农村搞农业现代化。

2.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将来的农业生产经营还是要以农户为基本单位,那么,怎么提升小农户的生产效率,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呢?就是搞社会化服务,它与农民合作社的关系密切。我们要构建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中有市场因素,也有相当一部分政府因素。从政府因素看,各级党委政府的农口部门要为农民提供社会化服务。举个例子,日本、台湾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政府机关的农口部门通过农民合作社(日本称为农会、台湾称为农协)为农民提供生产前、生产中、生产后的社会化服务,实施农业生产资料购买、科学技术推广、农产品销售的批量化运作。从市场因素看,社会化服务体系能够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比如,消费者想要购买某种农产品,如果小农户没有,那么,农民合作社内的其他农户肯定有。

2015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11号文件《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从中可以看出,党中央要把供销社办成为农民提供社会化服务的综合平台,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全方位服务。

(二)创新农村产权制度

“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构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体系。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扩大经营规模,必然会涉及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问题。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承包权归农户享有,经营权是谁搞农业就归谁享有,处理好这三者之间的关系。这就是中央提出的分置。另外,有承包权的农户,如果家里没有劳动力,或者劳动力都到非农产业中就业,不能经营土地了,怎么办?那就要通过土地流转来解决这一问题,不能出现土地撂荒、粗放经营的情况。

要发挥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制度优势,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对于怎么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各地方都有自己的探索。在这里,结合中央的政策精神以及我到外地调研的一些体验,谈一下我的看法。现在的农村土地开发情况与几十年前差不太多,已经不适合现代农业的发展需求。全国多数农村土地都有这些问题,旱不能灌、涝不能排,即使能灌能排,收成也不稳定,交通运输也不方便,等等。为了改变这种状况,中央近年来加大了对农业农村的投资力度。那么,当地政府要怎么用好这笔钱呢?在这方面,山东青州的南张楼村搞得比较成功。南张楼村有4500多亩耕地,通过“土地整理”,划分出生活、耕种等多个功能区,一改土地曲曲弯弯、沟沟坎坎、高高低低,旱不能灌、涝不能排的面貌,使土地、耕地、村庄有机结合、协调开发,不仅增加了耕地面积,还提高了土地的利用效率。据国土资源部的数据统计,这种“土地整理”可使耕地面积增加5%至10%。另外,南张楼村将多出的900亩耕地,由村集体统一出租,所得收入用于服务村子发展。这样,就解决了集体经济的空壳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强调,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魂。他还要求,要探索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也就是说,集体要有钱,才能把集体经济发展壮大。这样的话,集体经济对农民才有吸引力。

当然,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中还包括农村宅基地、城市建设征用农村土地等问题。在这里就不详细说了。

责任编辑:赵苇校对:王莹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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