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啸: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至关重要(2)

谭啸: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至关重要(2)

4.党的领导要在国有企业中“顶天立地”。对于“政治核心作用”,有的把国有企业领导简单理解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将党的领导局限于意识形态领域,这使得党的领导与企业生产经营脱节,导致党的领导虚化和弱化。但实际上,政治与经济是一个硬币的两面,国有企业中党的政治领导必须植根于企业的生产经营之中,而且党必须成为国有企业内部“顶天立地”的领导核心,这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一是党章有要求。党章第三十二条提出,企业党组织要“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要“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第四十六条提出,经济组织(企业)可以成立党组,主要负责“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这表明,党组织必须对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大事把方向、抓关键,确保企业顶层的路线方针不出现偏差。二是制度有保障。在新出台的国有企业改革文件中,已经明确提出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从现实情况看,国有企业的董事长大多从事企业管理工作多年,懂经营、有业绩、存口碑,比如,像张瑞敏、宁高宁这样的董事长,在国际上都是受到尊重的。党组织由这样的人“掌舵”,可以从源头上保证党的领导不会脱离企业经营实际,也不会背离董事会的决策意见。三是现实有需求。俗话说,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从实际情况看,企业党组织上有政治优势,下有组织优势、群众工作优势,“上”能把握方向,“下”能凝聚力量,理应成为企业内部处理经营发展问题、配置整合资源、凝聚和带领全体职工谋事创业的真正领导核心。

5.党的领导是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必要前提。近日,万科宝能之争引起社会极大关注,单就客观事件而言,可以发现几个潜藏的事实:一是在这个资本过剩的时代,各种目的的机构投资人都可以通过信托、基金等方式快速聚集资本;二是对于聚集的资本,机构投资人有权配置,并能够代替资本真实所有者享有资本配置带来的相关股东权利;三是机构投资人已经成为资本市场、公司股权市场上的重要力量,他可以做消极的战略投资者,但也完全有权利实质性参与公司治理与管理。这个事件也给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提出了一个问题:在与外部资本的混合中,国有企业如何与机构投资人等“共舞”,才能一方面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另一方面又保持国有企业底色不变?答案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在实施混改之前,应当在国有企业公司章程中明确党组织的地位作用。对于国有资本需要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者具有实际控制力的混改企业,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对于其他混改企业,党组织在职工群众中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要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只有把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完善党的领导作为改革的必要前提,混合所有制改革才不会滑入“私有化”的陷阱,才不会犯方向性颠覆性的错误。

在庆祝建党95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告诫全党,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对于国有企业改革而言,我们更要牢记“初心”,通过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方向,不断发展壮大国有企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夯实经济基础,为实现人民的共同富裕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坚强物质保障。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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