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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耀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坚持党的领导(3)

(四)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致力于新民主主义法制的立法实践

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就致力于新民主主义法制的立法实践。一部中国新民主主义法制史,实际上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创建的人民民主法制从产生到发展的历史,这样一部历史也充分证明了新民主主义法制的建立完全有赖于我们党的领导。我们可以具体地来看一看,在整个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领导制定了国家宪法法律,制定了政府机构的组织法、选举法、土地法、劳动法、婚姻法、刑法等多方面法律,也开展了多方面立法实践活动,使革命根据地和红色政权形成了较为完备的革命法治体系。比如在1928年,我们党领导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这个土地法大纲就是要把地主的土地夺回来,分给农民,实现耕者有其田。再比如,1931年,我们制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这个宪法大纲体现了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人民要当家作主。再比如,1931年,我们党制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这个婚姻条例破除了封建社会的包办婚姻,提倡婚姻由当事人自主,可以自由恋爱,也有离婚的自由。

这些法律的制定,在当时可以说是非常进步的,也给了人民群众民主、自由、平等的权利。我们党在历史上像这样领导法律的实践还有很多。也就是说,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就已经有非常多的法律实践活动,并领导制定了多部法律。

(五)从当代中国依法治国的发展看我们党在领导法治方面的一些基本情况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当然,新中国的法治建设也曾经走过弯路,这个情况到了改革开放时期,得到了一个彻底的转变。邓小平同志强调我们进入了法治时代,要通过改革实践来大量地立法,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国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到2010年,中国已经初步形成比较健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到2010年底,我国已制定现行有效法律236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8600多件,总数量达到9500多件。

为什么我国在新时期依法治国能够发展得这么快?邓小平同志曾讲了四句话,就是我们一定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十八届四中全会又提出了四句话,就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从这八句话中,我们可以体会到当代中国依法治国确实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这也说明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建设才能得到更好的发展。

以上我们通过五个方面的依据来说明中国共产党和依法治国是有着紧密的内在联系的,这是一个统一的机理,我们从这五个方面可以清楚地看到党领导法治并不是生搬硬套,而是本身内在就有这样的统一机理的存在。

责任编辑:张一博校对:余永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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